江苏省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是省级综合性少年儿童校外教育机构。根据活动中心事业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本着自愿报名、凡进必考、双向选择、择优录用的原则,活动中心本部与分部拟招聘专业技术岗位雇员制员工若干名,相关要求如下:
一、招聘职位 专业技术岗位:音乐、语言表演、活动管理、学前教育专业共6人。 二、招聘要求 (一)活动管理教师(1名) 1、30周岁以下,全日制师范院校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毕业。教育专业优先,男性优先,学生干部优先,有社会实践经验者优先。 2、对校外教育有一定的了解。 3、有较强的协调能力和活动策划组织能力。 (二)音乐教师(1名) 1、30周岁以下,取得全日制艺术院校或师范院校音乐类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文凭。 2、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和扎实的专业技能,熟练掌握声乐及一种以上乐器的演奏,具备音乐教育活动组织能力。 3、对少儿音乐教育教学有深入了解和研究,具备良好的课堂表现力及教学感染力,对数码音乐有所接触和了解。 4、身体健康、形象端庄、性格开朗、有亲和力,服务意识强,普通话标准,具备良好的交流、沟通与表达能力,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工作责任心。 5、具有教师资格证书者优先。 (三)学前教育教师(4名) 1、35周岁以下,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 2、热爱幼教事业,身心健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具有团队合作精神和能力。 3、具有一定教学经验,教学骨干及有特长者优先。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 四、招聘程序 1、准备应聘资料 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职称、幼儿教师资格证书、相关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获奖证书(均为复印件)、教育教学论文、联系方法、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进入试教者需审核原件。 2、根据公开透明的原则,通过笔试、面试、考察等方式进行考核,择优确定人选。 五、招聘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6年7月16日至2016年8月15日 报名地点:江苏省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办公室(江苏省南京市莫愁湖西路7号,江苏省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科艺楼613室) 联系人:杨老师电话(025)86568191,13912980505 六、录取及待遇 本次招聘中涉及年龄计算的基准时间统一为2016年7月15日。 应聘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续聘。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主择业。 所招聘人员实行雇员制(不进编制),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录用人员人事关系由江苏省人才流动服务中心代理,相关待遇等方面执行《江苏省妇女儿童活动中心聘用人员管理条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