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21日 考生报到, 7月22日 面试。请考生于 2016年7月21日 下午15:00时――17:30时到明溪县教育局组织人事股报到并进行报考资格复查,凡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处理。报考资格复查时,考生应携带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毕业证、学位证、户口簿、一寸彩色近照1张、《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报考语文岗位的应提供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等级证;第二学历须提供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否则不予参加面试。 二、面试地点 明溪县实验小学。 三、面试内容及分值 1.小学语文、数学等岗位面试项目为编写说案和说课二项,面试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编写说案40分、说课60分。 2.幼儿教育、小学音乐、初中信息技术等岗位面试项目为编写说案、说课和专业技能技巧测试三项,面试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编写说案20分、说课30分,专业技能技巧测试50分。 四、面试办法 1.编写说案和说课。按先写说案后说课的方式进行,编写说案和说课教材内容相同。 2.专业技能技巧测试 ⑴信息技术教师岗位:专业技能技巧测试内容为上机操作。 ⑵音乐教师岗位:专业技能技巧测试内容包括钢琴弹奏(边弹边唱)和特长展示。特长展示选择器乐演奏的,除钢琴外,其他乐器自带;选择舞蹈的,自带伴奏磁带或U盘。 ⑶幼儿园教师岗位:专业技能技巧测试内容包括钢琴弹奏和舞蹈,舞蹈要求自带伴奏磁带或U盘。 五、面试使用教材 小学各岗位为五年级相应学科教材(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 初中信息技术岗位为八年级相应学科教材(福建教育出版社出版)。 六、招聘总成绩的计算 招聘总成绩以100分计算。音乐、信息技术等岗位省统考笔试成绩占招聘总成绩40%,面试成绩占招聘总成绩60%;其余各岗位省统考笔试成绩占招聘总成绩50%,面试成绩占招聘总成绩50%。 七、其他 面试人员请在 2016年 7月20日前 ,由考生本人以电话形式与明溪县教育局组织人事股联系(联系电话0598-2883861),以便进一步确认和核对考生相关信息。 咨询电话:0598-2883861 附:明溪县2016年补充招聘教师面试人员名单
明溪县2016年补充招聘教师面试人员名单 2016年7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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