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中小学优秀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计划(80人)
本次招聘计划共80人(其中高中教师30人,初中教师10人,小学教师40人,具体招聘岗位计划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和要求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品行端正、性格开朗、形象气质佳,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和沟通表达能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等其他条件;
2、具有大学以上学历(其中:小学教师第一学历需中专以上,初中、高中教师第一学历需大专以上);
3、年龄42周岁以下( 1974年 7月 31日 以后出生);
4、具有一项市级以上或多项县(区)级荣誉、教学成果(包括特级教师、名师、优秀教师、十佳班主任、教学能手、教学新秀、优质课比赛一等奖、公开课、教学成绩优秀奖等);
5、现任教学段应不低于报考岗位所对应的学段;
6、报考人员须为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一线教师,报考人员的地域、户籍不限;
7、凡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仍在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师德原因受过党政纪以上处分的或行政处分仍在处分期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人员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到45周岁(1971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
1、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7月19日至2016年8月5日。
(2)报名地点: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创业服务中心4楼411房间。
(3)报名方式:报考者需持毕业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荣誉证书、教学经历证明及其他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报名,报名时要如实填写并打印《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部分优秀教师报名表》(见附件2,可登陆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http://www.leda.gov.cn下载)。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经审查不按规定报名者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教师面试采取试讲方式,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需在60分以上。根据面试岗位数量,按1∶1.2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
3、考察和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根据有关规定组织考察、体检。考察内容包括本人及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现实表现、报考资格条件等情况。体检由相关单位统一组织到县区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因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依次递补。
4、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确定录用人员,经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办理调动手续。
四、其他
咨询电话: 0539-6013016(教育局)
0539—8800512 (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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