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教育局于2016年4月1日通过福州教育网发布公开竞聘教师公告,福州教育学院附属第四小学(简称“四附小”,下同)计划招聘14名教师,福州市中小学生综合实践中心(简称“实践中心”,下同)计划招聘8名教师。第一轮竞聘两个单位共招聘7名教师(其中四附小6名,实践中心1名),尚有15个招聘计划未完成。为确保新学年正常开学及运转,我局拟对四附小及综合实践中心未完成的招聘计划进行补充招聘。现将补充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充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 补充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详见本公告附件。 二、报名 1、采用现场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本人(不接受委托报名)须于8月4至6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到福州教育人才服务中心(地址:福州市台江区群众路160号新濠酒店六楼,群众路小学隔壁,下同)现场报名。 2、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交如下报名材料: 报名表(可通过本公告附件下载)原件;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本人签名); 近期一寸免冠相片叁张(一张用于贴报名表,另两张相片装入自备信封,并在相片背面和信封封面用圆珠笔注明姓名、毕业学校或工作单位后交报名现场); 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应聘四附小在职教师岗位的人员还需提交教师资格证、职称、聘书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以及岗位要求提供的其它资历证明(件)等材料。符合应聘条件的驻榕部队随军家属还应提供干部随军家属报告表、夫妻双方结婚证、现役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经审核后按有关规定予以笔试加分。福州区属及七县市在编教师应聘须经所在单位及教育主管部门同意(主要负责人及人事科长签名并加盖公章)。市属小学在编教师应聘须经所在学校同意。 应聘实践中心新任教师岗位的人员还需提交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参加对应学段学科岗位2016年福建省中小学新任教师统一笔试报名登记表及笔试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及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备案表头注上:在线查询验证码,有效验证期须含2016年8月)。属应届毕业生的应聘人员还应提供就业推荐表、协议书,毕业高校尚未发放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的允许正式报到时提供。符合招考条件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高校毕业生以及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驻榕部队随军家属等符合政策加分条件的人员,还应提供相应证书或证明材料,笔试成绩按省、市有关规定予以加分。其中,驻榕部队随军家属应提供的材料有干部随军家属报告表、夫妻双方结婚证、现役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已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的人员报名时还须提供经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同意报考函》。福州市公办单位在编人员应聘须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主要负责人及人事科长签名并加盖公章)。 3、四附小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以现场报名资格审核通过的人数为准。实践中心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以通过现场报名资格审核,并经福州市教育局与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确认确系参加对应学段学科岗位2016年中小学新任教师全省统一笔试并取得相应笔试成绩且第一轮全省中小学新任教师招考未被用人单位聘用的人数为准。 4、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比例未达3:1的,该岗位相应减少招聘计划。仅1或2位报名人员的岗位不予开考。 三、福州教育学院附属第四小学岗位招聘办法 采用笔试和面试考核相结合办法择优聘用。 1、笔试由福州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笔试内容分教育综合知识考试和专业知识考试两部分。教育综合知识考试的主要内容为时事政治、师德规范、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和心理学基础知识、新课程理念等;专业知识考试的主要内容为相应学科的专业主干知识、教材教法(包含新课程理念与教学方法的应用)等。应聘人员应于8月9日到福州教育人才服务中心611室领取准考证,笔试时间、地点等以准考证上的说明为准。笔试成绩及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通过福州教育网公布。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考计划数的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同分的一并入围)。 2、面试由福州市教育局统一组织。面试时间、地点等另行通过福州教育网通知。面试内容为课堂片断教学、专家提问(美术、信息技术岗位需另加指定的技能操作测试),面试教材为相应学科教材。面试合格成绩定为60分。聘用成绩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的综合成绩(百分制)计算。聘用合格成绩定为60分。未达面试合格成绩、聘用合格成绩的不予聘用。 3、聘用、体检、审档等均按2016年4月1日福州教育网发布的《福州市教育局关于福州教育学院附属第四小学、福州市中小学生综合实践中心公开竞聘教师及晋安区属中学(平原)招聘名教师的公告》(网址:http://www.fzedu.gov.cn/jxgkxx/News/2016/04/01/26380.html)规定。 四、福州市中小学生综合实践中心岗位招聘办法 综合实践中心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考核相结合办法择优聘用。 1、笔试及笔试成绩。笔试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参加对应学段学科岗位2016年中小学新任教师全省统一笔试为准,以2016年中小学新任教师全省统一笔试网络报名系统确认的笔试成绩作为应聘人员参加本次招聘的笔试成绩。 2、确定面试人选。按照通过现场报名资格审核人员参加2016年中小学新任教师全省统一笔试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参加面试人选名单、面试时间、地点等通过福州教育网发布。 3、面试由福州市教育局统一组织。面试内容主要考核应聘人员拟任岗位(指在福州市中小学生综合实践中心拟从事学生管理、行政管理等工作的岗位)相应的能力及综合素质等。面试合格成绩定为60分。聘用成绩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的综合成绩(百分制)计算。聘用合格成绩为60分。未达面试合格成绩、聘用合格成绩的不予聘用。根据聘用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聘用计划的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 确定拟聘用人选时出现末位同分的,按末位同分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若末位同分人员的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采用加试一场面试,按加试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因故自行放弃拟聘用资格的,在该岗位未聘用人员中根据聘用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延递补。 4、拟聘用人员名单确定后,经福州教育网公示,公示期七天。公示无异议的,安排参加统一体检。体检标准和办法按《福建省教师资格认定条例》规定。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5、拟聘用人员须参加由福州市教育局组织的暑期岗前集中培训(岗前培训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另行通过福州教育网发布),岗前培训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6、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聘用。A: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手段取得考试资格的;B:报到时未能按岗位报名条件提供相关证件或相关证件审核不合格的;C:审档不合格的;D:与原单位有签定聘用合同的人员未能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 7、应聘人员在教师资格证方面的要求按福州市教育局于2016年3月10日通过福州教育网发布的《2016年福州市区学校招考教师及工作人员公告》(网址:http://www.fzedu.gov.cn/jxgkxx/News/2016/03/10/26244.html)正文第五款第6条规定。 8、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附件: 1.2016年福州教育学院附属第四小学、福州市中小学生综合实践中心公开竞聘教师补充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pdf 2.2016年福州教育学院附属第四小学公开竞聘在职教师报名表.doc 3.2016年福州市中小学生综合实践中心公开竞聘教师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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