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无锡市梁溪区教育系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公办幼儿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 2.身体健康。 3.男性,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1998年8月1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1年8月1日后出生)。 4.具有无锡户籍(含江阴、宜兴),且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水平达二级甲等及以上。 (2)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在职教师,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且有在幼儿园从事一年及以上教学工作的经历,普通话等级水平达二级甲等及以上。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3)参加非法组织的; (4)其他不适宜担任幼儿园教师职务者。 有关说明: 1.本公告中的应届毕业生是指2016年毕业或2015年毕业未就业的毕业生(含2015年以后获得境外学历,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且未就业的人员)。 2.一年及以上幼儿园教学工作经历,以与原单位签订的合同为依据按实计算,从2016年9月1日向前推算。 二、招聘职位及相关要求 见《无锡市梁溪区教育系统2016年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教师岗位简介表》(附件1)。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8月9日-2016年8月10日(上午9:30—11:00,下午1:30—4:30) 2.报名地点:无锡市梁溪区教育局(永丰路1号)1522办公室 3.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应聘人员须在梁溪教育网(http://www.wxlxjy.com)上下载并如实填写《无锡市梁溪区教育系统2016年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并贴好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 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及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教师资格证书、获奖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 在职人员须提供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等的原件和复印件,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教师资格证、获奖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合同和社保缴费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 获得国外大学学历和学位的,应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相关材料。 (2)资格审查。报名时由无锡市梁溪区教育局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应聘者所提供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应聘者考试及聘用资格。 (3)报名资格条件审核通过者缴纳报名考试费90元、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张,领取准考证。特困家庭子女凭户籍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证明材料可予免交报名费。 (4)缴费后自动弃考者,报名费不退。 (5)岗位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区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同意报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职位。 (二)考试 考试包括两个阶段。第一阶段:笔试(含专业技能测试);第二阶段:说课。根据各阶段所占比例计算出考核总成绩。 1.第一阶段:笔试(含专业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50分,达不到50分的考生直接淘汰。 笔试(含专业技能测试)由梁溪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不再另行通知。 笔试内容为教育公共知识,占30%。教育公共知识包括课程改革理论、教育学与心理学及其他综合知识等,主要考查应聘人员对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等相关知识的掌握情况。专业技能测试占70%,主要考查应聘人员作为幼儿园教师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和综合运用能力。本次招聘教师笔试(含专业技能测试)没有复习大纲、复习资料,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待考生笔试(含专业技能测试)后,考生第一阶段成绩在梁溪教育网(http://www.wxlxjy.com)上公布。根据第一阶段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需求数1:3(同分跟进)的比例确定参加第二阶段考核的人员。 2.第二阶段:说课。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60分的考生直接淘汰。 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教育教学能力,说课成绩当场通知考生,并由考生当场签字确认。 3.根据应聘人员的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成绩,按照4:6的比例,计算考核总成绩,并对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岗位需求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如果末位出现同分情况的,根据第二阶段成绩高低,确定体检人员;如第二阶段成绩仍相同的,则进行加试,确定最终体检人员。 第二阶段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1.体检:在编人员体检前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材料。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区教育局统一安排,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考察:区教育局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在规定 时间内提出是否录取的意见并进行公示。 (四)公示及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则按规定办理聘用报批手续。因应聘者个人原因,在2016年8月31日前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视同本人放弃聘用资格。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个人放弃聘用资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进行公示。 对新聘用人员统一实行区管校用的管理模式,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工作。非首次就业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首次就业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任职定级,不合格者,终止聘用,个人自主择业。 四、咨询电话 本公告由无锡市梁溪区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0-82733993、0510-85057395、0510-83158152。 五、招聘考务相关信息发布网址 梁溪教育网:http://www.wxlxjy.com 六、纪律与监督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考试纪律。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无锡市梁溪区纪委信访室:0510-82830205 无锡市梁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0-85732590 无锡市梁溪区教育局纪委:0510—83158103 七、附件 附件一:无锡市梁溪区教育系统2016年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教师岗位简介表.xls 附件二:无锡市梁溪区教育系统2016年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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