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校专业教师的需要,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经县政府批准,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6名,现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盐山县职教中心是河北省重点中等职业学校,是盐山县唯一一所综合性技能型国办职业学校。学校地处县城北环路中段,交通便捷。学校师资雄厚,环境优雅,设施完善,管理规范。学校经过10多年的发展,现已成为融联办高职院校、中专、职高、短期培训、成人教育、就业指导为一体的综合性学校。现有学前教育、计算机应用、财会、机械制造、电子商务及市场营销6大专业。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面向社会公开择优聘用。 三、招聘数量、岗位和条件 (一)招聘专业及人数: 1、电子商务专业1人。2、财会专业1人。3、学前教育专业(舞蹈,美术)2人。4、机械制造类(汽车维修,钳工教师)2人。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纪处分及违法记录。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和团队精神、创新精神。 3、具备教师职业所需要的专业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心理素质。 4、全日制二本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学科相关(专业对口)。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6年8月1日至2016年8月7日在盐山县电视台、盐山政务网、盐山教育局网站、盐山职教中心校园网、沧州共青团微信平台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公告时间7天。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8月8日、9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30。 2、报名地点:盐山职教中心办公室(职教中心一楼)。 3、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名人员需提供的证件: (1)报名人员需提交个人简历、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书、获奖证书、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小二寸近期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照片背面注明考生姓名、岗位名称)。 (2)填写“盐山职教中心招聘应聘表”。 (3)审查合格人员于2016年8月10日下午3:00至5:00,持身份证到盐山职教中心办公室领取准考证;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逾期不领着,视为主动放弃。 4、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与面试两部分。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由县教育局、职教中心、县人社局人才交流中心组织实施。 (1)笔试时间:2016年8月15日9时--11时。 (2)笔试地点:盐山职教中心 (3)笔试科目:教育学、心理学、教材教法或相关专业基础知识。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在盐山政务网发布。 考生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 2、面试 面试由县教育局、职教中心、县人社局人才交流中心组织实施。 (1)面试时间和地点:2016年8月17日8时30分在盐山职教中心进行。 (2)面试采用试讲及现场答辩的方式。 根据不同学科提供教材,指定章节,现场准备30分钟,试讲20分钟。对应聘者进行语言表达能力、学生及班级管理提问的测评。面试采取当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总成绩合成及排名确定。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同一岗位末位出现总成绩并列超出招聘计划者,采取依次按学历、工作经历从高到低确定排名顺序。在此后的资格复审、体检、考核、公示等环节发现问题需要递补时,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也按此排名顺序确定。 (四)资格复审。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名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由县教育局、职教中心、县人社局人才交流中心对其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复审所需材料除现场报名时资格审查所提供的材料外,还需携带个人档案。复审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应聘人员资格。 (五)体检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人员名单在盐山政务网公布。体检由县教育局、职教中心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河北省申请教室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执行。无故不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 (六)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环节。考核由县教育局、职教中心组织实施,主要考核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人员资格。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在盐山政务网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对象在公示期内因弄虚作假或营私舞弊等情况被举报查实的,取消其拟聘用资格。 (八)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经审核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超过规定时间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聘用人员待遇 试用期一年。工资年薪28000元+加课时津贴+班主任津贴(班主任应有)。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保险。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用人单位与本人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一并计算在合同期内,考核不合格的解聘。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的经双方协商后,可续签聘用合同。在续聘第二年后按当地同级教师工资标准执行。 招聘人员由县职教中心进行管理,由县职教中心委托县人社局人才交流中心进行人事代理。 六、组织机构 成立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为组长,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监察局、县职教中心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职教中心,办公室主任由县职教中心校长兼任。 七、有关要求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核、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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