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全县农村学校公开选调部分教师充实城区学校。现将有关选调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教师原则及方法 (一)选调原则 1、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2、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选调方法 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根据考试成绩和考核结果择优选调。公开选调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考核等程序进行。县纪委县监察局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对整个选调工作进行监督。 二、选调范围及对象 选调范围:面向全县农村学校选调教师。 选调对象:2011年(含2011年)以前被我县聘用的农村学校中小学教师。报考人员需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和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原则上要求专业对口,确因工作需要由其它专业改教招考岗位课程需满3年及以上,并由学校出具任教证明。 三、选调单位、条件及名额 具体岗位详见《2016年歙县城区学校选调教师报考计划(岗位)表》(附后)。每一学科报考人数与岗位数比例不低于2:1方可开考,否则进行相应核减。 四、选调教师程序 1、报名:2016年8月8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在县教育局组织人事股现场报名。 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在我县农村学校首次聘用的合同书(或学校出具的教龄证明)、学校同意报考证明等相关材料,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报考人员需填写《歙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人员报考资格审查表》(一式二份),并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缴纳考务费90元。 2、考试:考试课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公共基础知识》(文史知识、时事政治、教育学与心理学知识)和《专业知识》满分均为为100分。笔试合成成绩为:《公共基础知识》占30%和《专业知识》占70%。 考试时间:2016年8月16日(考试准考证于8月15日到县教育局组织人事股领取),上午8︰00—9︰30《公共基础知识》;上午10︰00—12︰00《专业知识》。 报考人员可在笔试结束后登陆歙县教育网查询考试成绩。 报考人员如对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的3日内到县教育局组织人事股办理查分手续(参照高考查分办法查分)。 3、考核:根据选调单位、岗位数,在同岗位中依考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资格考核人员。如考试分数相同,以专业知识分数高者优先确定考核对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均定为不合格,不予选调: 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有年度考核不定等次或不合格的;有弄虚作假行为的;有其他需要追究责任事项而不宜选调的。 因考核不合格造成的缺额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4、办理调动:考核后确认的拟选调人选,经公示一周无异议的,由县教育局组织按选调教师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学校后,有关部门办理调动、入编等相关手续,用人单位办理合同聘用、定岗核资等手续。 取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选调教师,需根据选调单位的岗位情况进行聘任。有空余岗位的,可由单位统一组织竞聘上岗,聘用相应的职务及等级;没有空余岗位的,则实行低聘。 附:1、《2016年歙县公开选调教师计划表》 2、《歙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人员报考资格审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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