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社会公平招聘120名中小学校临聘人员,现拟采取购买劳动服务方式,由榕江县下岗失业人员劳务管理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120名中小学校临聘人员(其中:食堂工人80名,保安人员20名,寄宿制中学管理人员20人)。招聘岗位详见附表。 二、招聘对象:具有榕江县户籍,学校后所在乡镇范围内的失地农民,下岗失业人员,未就业的教师家属,零就业家庭人员等有就业愿望的人员为主要招聘对象。同等条件下,因学校建设被征的失地农民和未就业的教师家属优先考虑。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无犯罪记录、身体健康、能胜任用人单位工何等安排。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9年9月1日以前出生);男性45周岁以下(1971年9月1日以前出生);女性40周岁以下(1976年9月1日以后出生)下岗失业人员并一直参加社会保险的,年龄可放宽在50周岁以下。 3、学历要求:食堂具有小学文化程度,保安、宿舍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四、报名、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6年8月9日至8月11日(共3天)。 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分。 3、报名地点:榕江县下岗失业人员劳务管理服务中心(老粮食局四楼)或由用人单位代报名,报榕江县下岗失业人员劳务管理审核。 4、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张、像片1寸3张,学校建设被征地的失地农民和未就业的教师家属提供乡镇(或社区、学校)相关证明材料。 (二)审查:用人单位根据应聘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实施方案》规定的条件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报请劳务管理服务中心资格审查,并签署意见,盖章。 五、面试 本次招聘考试主要是采取面试为主,面试主要内容包括: 表达能力,身体素质;热爱学校和学生,面试后,面试结论为:合格、不合格2个等次,面试合格参与进行体检。 六、待遇及用工方式 本次招聘的中小学校临聘人员工资待遇执行现已招聘的中小学校临聘人员工资待遇。受聘人员从订立合同之日起参加社会保险(养老、失业、医疗、生育、工伤保险),单位应缴纳部分,由用人单位承担,个人部分由个人支付。本次本公司招录用人员以劳务派遣方法派遣到用人单位(各乡镇单位)工作。 七、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参照《2016年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临聘人员实施方案》执行,详细内容请到榕江县下岗失业人员劳务管理服务中心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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