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热爱应聘岗位。 (二)具有适宜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素养和实践能力,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类型、所学专业应与岗位要求一致。 (五)具体岗位、人数及招聘条件等详见《连云港市赣榆区教育系统2016年第二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和《连云港市赣榆区教育系统2016年第二次公开招聘教师分单位岗位表》(附件2)。 (六)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人员,不得应聘。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二)报名时间 2016年8月20日-8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节假日正常报名)。 (三)报名地点 连云港市黄海路小学(青口镇文化东路80号)。 (四)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从连云港市赣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gyhrss.com)或连云港市赣榆区教育网(http://edu.ganyu.org/)下载并填写《连云港市赣榆区教育系统2016年第二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3),按要求填写好后并粘贴2张近期免冠同底2吋彩照带至报名处进行资格审核。 2.报名须携带以下材料:毕业证、身份证及教师资格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已参加工作的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可在考察时提供)。 3.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如实填写个人有关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4.本人现场报名确有困难者,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除提供上述材料外,须同时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报名费用 本次公开招聘收取笔试费100元/人,对按规定参加面试的考生收取面试费100元/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考生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免收考试费用。报名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须提供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须提供区扶贫工作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六)开考比例 开考比例为1:3,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招聘岗位。相关信息将在赣榆教育网(http://edu.ganyu.org/)和赣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gyhrss.com)公布。 三、考试办法和程序 (一)考试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赣榆区教育局统一组织。 (二)考试程序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内容由公共知识(占20分)和学科专业知识(占80分)组成。公共知识为教育学、心理学及其它教育基础理论知识内容。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2.资格复审: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前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岗位条件,弄虚作假的,均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应聘同一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面试。面试形式为演课和技能测试。演课根据相应学科教学课程设置,技能测试根据岗位实践需要设计。各项成绩满分均为100分,面试成绩=演课成绩×50%+技能测试×50%。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以书面形式通知应聘人员。 面试时间、地点和操作流程见面试通知单。 4.总成绩计算及公布 总成绩=笔试×50%+面试×50%; 考生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二位小数,若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 笔试成绩、面试人员名单、总成绩及排名分别在笔试、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赣榆教育网(http://edu.ganyu.org/)、赣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gyhrss.com)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入围体检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体检和考察工作由赣榆区教育局统一组织。 五、公示 根据总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连云港市赣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赣榆教育信息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考试成绩、排名等。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公示有异议影响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赣榆区教育局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并报赣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如递补,在该岗位的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聘用 (一)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按总成绩高低在招聘岗位范围内进行公开、自主择岗(详见附件2)。 (二)聘用人员经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执行国家规定的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纪律、监督 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伪造或涂改证件、证明,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 监督电话:区纪委:0518-86223020 区教育局:0518-86213372 区人社局:0518-86229831 八、招聘政策咨询 连云港市赣榆区教育局负责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8-86212686 九、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赣榆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连云港市赣榆区教育局 连云港市赣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连云港市赣榆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8月11日 1、连云港市赣榆区教育系统2016年第二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2、连云港市赣榆区教育系统2016年第二次公开招聘教师分单位岗位表 3、连云港市赣榆区教育系统2016年第二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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