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我县高中师资缺口,保证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开展,经县政府研究同意,以政府购买服务形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教师50名。特制订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用的原则;采取资格审查、面试、试讲、考核、体检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职位 | | | | | | | | 1 、具备国家统招的全日制高等师范院校师资类专业本科以上学历;2、专业对口;3、具有与招聘学科和层次相一致的高中教师资格证;4、尚未正式就业;5、身体合格。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三、招聘资格与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二)身体健康,符合《国家教师资格认定条例》规定的身体条件和资格条件; (三)热爱教育事业,能胜任高中教育教学工作,服从组织安排; (四)尚未正式就业; (五)具有与招聘学科和层次相一致的高中教师资格证; (六)年龄和学历要求: 年龄在26周岁以下的应往届毕业生、专业对口,且具备国家统招的全日制高等师范院校师资类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均可报名;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32岁,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不限师范类院校)。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有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等不良信用记录的; 5、其它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四、招聘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方案经孟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务派遣公司审核备案,报请县政府研究批准,分别在孟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孟津县教育局网站发布。 (二)报名 1、时间:8月15日---8月19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8︰00。 2、地点 孟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人力资源市场)。 3、所需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与报考学科一致的高中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未领到原件者需学校开具通过教育教学技能测试,可按期发证的证明; (4)求职简历1份; (5)近期1寸彩色照片2张。 4、报名方法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携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报名;进行资格初审,合格者填写《孟津县招聘政府购买服务高中教师报名表》。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施,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供个人资料,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和证件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四)面试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进入面试程序。面试采取答辩方式进行,初步考察考生的气质修养以及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等方面能力,面试满分100分。 (五)试讲 试讲人员的确定: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根据各科招聘计划1:2确定试讲人员,比例内末位面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试讲。 试讲采取在现行相应学科教材中随机抽课的方式,讲授一节15分钟的微型课,试讲满分100分。 (六)确定初步人选 招聘工作组根据试讲成绩和招录计划,按照试讲成绩择优录用的原则确定初步人选,试讲成绩并列的按籍贯、学历层次等条件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拟聘人员。 (七)体检 拟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照国家教师资格认定条例的规定执行。 体检逾期不到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任资格。 (八)聘用 体检合格人员由县教育局按需分配到各高中工作,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与孟津县和顺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合同期限为三年。劳动合同期满后续签由用工单位根据工作表现和考核情况确定。 五、待遇 本次招聘的政府购买服务高中教师为非在编教师,工作期间工资、福利待遇、社会保障及正常的工资晋升参照同单位同资历正式教师执行,由县财政负担。 六、本招聘方案的解释权归孟津县招聘政府购买服务高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所有。 咨询电话:0379-67921286、0379-67925891 附:1、《孟津县招聘政府购买服务高中教师报名表》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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