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工商学院是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民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前身为广州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创建于1995年,2014年升格本科并更名为广州工商学院。2005-2015年学院连续十年荣获广东省高等职业教育(民办)竞争力10强。2010年获得“中国十大知名品牌民办院校”称号。2010年11月被教育部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评为“全国民办教育先进集体”。现有广州和三水两个校区,开设本科、专科专业共39个,在校学生15210人,校园环境优美。广州工商学院热情欢迎您的加盟,携手共创学院的美好明天! (一)专任教师
| | | | | | | | | 1.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2. 商务英语专业背景; 4. 副高及以上职称者优先 | | | | | 1. 硕士研究生学历 2. 会计相关专业背景; 3. 有会计、审计实践经验的优先考虑 4. 副高及以上职称者优先 5. 待遇从优 |
(二)行政教辅及研发人员
| | | | | | | | | | | 热爱学生工作,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读书期间担任学生干部者优先;根据入住男女生宿舍需要,男性录用比例不少于一半。 | | | | | | 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一定的软件开发能力,熟悉java语言开发,熟悉CSS、Jquery、Ajax等技术;熟悉SQL Server或Oracle数据库已应用。 |
二、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思想 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 3.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扎实的 专业知识,具备从事高校 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的基本素质; 4.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含应届硕士研究生),或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应届毕业生是指2016年毕业(含暂缓就业),并于2016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历及学位者。境外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通过国家教育部认证。未取得学位者或未能按时毕业的,不予聘用。 三、聘用及福利待遇 1.拟录用人员体检合格,予以签订聘用合同,按国家有关规定试用,试用合格后,办理聘用手续。学院协助将人事档案、户口挂靠于南方人才市场或花都人才交流管理办公室。 2.一经录用后按学院政策和房源情况免费安排单间、一房一厅或两房一厅教职工宿舍(配备空调、洗衣机、电视机、电热水器、网络端口、家具),学院未安排住房的按学院标准发放住房补贴;广州往返花都、 佛山三水校区交通车免费;按学院规定购买“五险一金”;工作每满一年则次年每月发放校龄津贴,对应不同职称、学历层次的教职员每月可按以下标准享受相应的校龄津贴:讲师300元/月,副教授400元/月,教授500元/月,硕士研究生300元/月,博士500元/月(校龄津贴每年累计,暂无封顶);目前劳动合同每满一年则次年发放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寒暑假工资照常发放;发放节日慰问金;每年暑假安排一次外出旅游;工资面议。 四、招聘办法 2.学院根据投递简历进行初选,初选合格后会电话或邮件通知 面试,不合格者不再另行通知。学校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及相关专家,根据岗位要求,采用面试、 试讲等方式进行综合考核, 面试和试讲通知将于2016年8月25日前发出。3.通过简历初审的应聘者,需携带个人纸质简历、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2016年应届毕业生需携带就业推荐表)、职称证和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前往学校参加面试。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20-86929355 (投递电子简历附件名称格式:姓名—毕业学校—毕业专业—性别—××届/研究生—职称—应聘岗位—教师招考论坛;附件大小不要超过5M) 邮 编:510850 通讯地址: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海布光明路5号广州工商学院行政楼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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