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全市公办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公开遴选25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遴选对象 本市范围内教龄满三年以上的公办学校在编在岗教师(三年以上教龄含“三支一扶支教”和“特岗教师”的服务年限)。 (二)遴选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德端正,敬业爱生。 2、身体条件应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标准。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遴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构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岗位及条件 遴选岗位及具体条件详见《上饶市实验中学、上饶市教育局直属小学公开遴选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6年8月25日—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报名地点:上饶市教育局九楼会议室(上饶市行政中心广信大厦B座0902室)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遴选岗位要求的证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与报名表同底一寸彩照2张以及《2016年上饶市实验中学、上饶市教育局直属小学公开遴选教师报名表》(一式两份)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名,接受资格审查。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本次遴选计划数与报名人数须达到1:3,否则取消或减少招聘计划。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遴选全过程,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的,经核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办法进行。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中小学语文教师笔试时间为150分钟,其他岗位笔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100分。 2、笔试内容为相应学科的专业知识及教材教法(包含新课程理念与教学方式的应用)其中:专业知识占80%,教材教法(包含新课程理念与教学方式的应用)占20%。 3、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面试。 4、面试。 中学岗位面试方式为说课,说课教材为江西省现行使用的初中教材,时间为15分钟,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 小学岗位面试以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主要内容为基本技能(粉笔字、钢笔字)为10分、片段教学(试讲)为80分、教材为江西省现行使用的小学教材、答辩为10分,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 5、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6、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四、体检和考核 1、根据总成绩按遴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核对象并在上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进行公布。如末位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高分者,如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2、体检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收取。 3、考核由市教育局负责,主要对拟遴选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4、对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原因造成的缺额依序进行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考核确定的拟遴选人员名单由市人社局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安排到上饶市实验中学、上饶市教育局直属小学进行为期三个月的试用。遴选试用期间,试用人员工资关系、行政关系和党组织关系保持不变,工作原则上与所在单位脱钩。试用期满后,由上饶市实验中学、上饶市教育局直属小学根据试用情况提出拟遴选意见,呈报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审批,并办理聘用和调动等相关手续。聘用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本公告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上饶市实验中学、上饶市教育局直属小学公开遴选教师岗位一览表》 附件2:《2016年上饶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遴选教师报名表》 咨询电话:0793-8208749(市教育局人事科) 0793-8295986(市人社局事业科) 监督电话:0793-8176236(市人社局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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