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和招聘程序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招聘工作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招聘工作按照招聘计划、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说课、公示、签订聘用合同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职位及人数: 语文教师3名,数学教师3名,科学教师1名。 三、应聘教师条件 (一)基本条件: 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治学严谨,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能胜任学校安排的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二)岗位资格条件: 1、在职教师: (1)有大学本科学历或具有小学一级以上教师职称专科学历的教师。 (2)通过普通话测试并取得与职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 2、应届毕业生: (1)国家计划内统考统招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2)通过普通话水平测试达到二级乙等以上(含二级乙等,应聘语文教师职位的必须达到二甲以上)。 (3)取得与职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 四、报名时间及相关要求 1、报名时间:2016年8月23日——8月27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40——17:00. 2、报名地点:海口市龙昆南路99号海南师范大学实验小学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898-65805671、13518074168 3、报名方式:递交简历及相关材料: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书、职称证书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笔试时间:2016年8月28日上午9:00 五、招聘程序 1、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办理报名手续。 2、笔试、面试及说课。面试及说课时间于办理报名手续后另行通知。 (1)笔试(主要考察本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及教育教学理论)。 (2)说课内容:小学高年级教材。 3、聘用审批 经笔试、面试及说课后,根据综合成绩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办理聘用手续。 六、待遇:被录用者,完成学校交给的教育教学任务,暂依照《海南师范大学实验小学聘任人员工资津贴发放办法》发放工资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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