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笔试、面试考务工作,由乐亭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第三方考试机构组织实施。 三、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200名(其中:在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中定向招聘1名)。具体岗位、数量及条件要求详见《乐亭县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后)。 1、招聘高中教师25名,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8月31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为准),具有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报考高中教师岗位的人员户籍不受限制。 2、招聘初中教师20名,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8月31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为准),乐亭县户籍(含生源地,不包括托管到海港开发区的区域), 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乐亭县公办学校在册在岗非在编人员报考初中教师岗位时,学历条件放宽至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户籍不受限制,其他条件同上。 3、招聘小学教师141名(其中:在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中定向招聘1名),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8月31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为准),乐亭县户籍(含生源地,不包括托管到海港开发区的区域), 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报考定向岗位的除具备以上条件外,其中:“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需服务于我县且期满考核合格;“西部志愿者”需乐亭县户籍(含生源地,不包括托管到海港开发区的区域)服务期满。乐亭县公办学校在册在岗非在编人员报考小学教师岗位时,学历条件放宽至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户籍不受限制,其他条件同上。 4、招聘幼儿教师14名,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8月31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为准),乐亭县户籍(含生源地,不包括托管到海港开发区的区域), 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乐亭县公办学校在册在岗非在编人员报考幼儿教师岗位时,学历条件放宽至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户籍不受限制,其他条件同上。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4、试用期(服务期)内的公务员; 5、近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9月5日至7日(上午8:30-11:30 ;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乐亭县人力资源市场,现场报名时间,联系电话0315-4625432;其他时间,联系电话0315-4611059。 3、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不分学科的岗位,必须注明拟讲学科。报名者须填写《乐亭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户主页及本人页)、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报到证和有关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四张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在公开招聘的任一环节中(包括试用期),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同时请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4、资格审查与缴费。由乐亭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通过资格审查考生交纳考务费100元。 5、开考比例。招聘人数与岗位报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2。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或相应减少招聘人数,并依据报名的实际情况将招聘岗位名额调整至报名人数较多的同类岗位,招聘岗位变化情况通知相关报考人员。 6、准考证发放。2016年9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携带本人身份证在县人力资源市场领取准考证。 (三)笔试 1、笔试方式。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验》及教育教学实践案例分析等,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2、笔试时间。2016年9月11日9:00-11:00 (120分钟)。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成绩9月12日在乐亭就业服务网(http://www.ltjyfw.org.cn)、乐亭教育网(http://www.laotingedu.net)发布,并在乐亭县人力资源市场公开栏张贴。 (四)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2016年9月24日上午8:00,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招录人数较多,无法分在同组、同场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的排名顺序,采用蛇型分组法分组,并将招录计划名额合理均分到每个面试场次,在本面试组内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采取按所报岗位现场讲课的方式进行,面试备课时间30分钟,讲课时间不超过10分钟。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第二天在乐亭就业服务网(http://www.ltjyfw.org.cn)、乐亭教育网(http://www.laotingedu.net)发布。 4、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 100分。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高、学历学位高、中共党员、有相关工作经历的顺序确定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费用自理。体检合格的,由乐亭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核、资格复查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栏、乐亭就业服务网、乐亭教育网,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分别存入人事档案或文书档案,同时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纳入事业编制,按国家规定落实有关待遇。所报岗位未明确具体单位的被聘用人员,在选择单位时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择,如有总成绩相同者采用抽签的方式确定选择先后顺序。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对于公告规定的时间,如有变动以临时通知为准。 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乐亭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点击下载>>>2016年乐亭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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