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实施 本次考试招聘教师工作,在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由老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老城区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根据考生笔试、试讲、体检和考察各方面情况,在招聘计划范围内,择优聘用。 三、招聘职位、专业及聘用计划 此次公开招聘教师20名。具体职位、专业及聘用计划如下: 四、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对象 现未就业的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含经我国驻外使领馆和教育部承认的国外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 4、具有现代教育理念,品德高尚,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5、具有与报考专业、层次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具有高层次教师资格的可报考同专业低层次学段); 6、截止2016年6月30日,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6年7月1日及以后至1998年7月1日以前); 7、身体健康,具备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体检要求; 8、具备教师任职的其他条件; 9、现未就业(注:曾经就业的需提交解除劳动关系的聘用合同;已入编的特岗教师视为已就业,在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报考的,需提交由当地教育局出具的离职证明文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有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等不良信用记录的; 5. 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6.其它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五、招聘方法及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办法:采取考生个人网上提交报名信息、上传照片、缴费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2、网上报名提交信息时间:2016年9月6日9:00至9月8日17:30。网上缴费时间:2016年9月6日9:00至9月9日17:30。 3、报名申请被接受的人员,可于提交报名申请1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看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初审。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提交信息截止时间(9月8日17:30)之前,未进行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职位。提交信息截止时间(9月8日17:30)之后,所有报考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 4、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按规定每人每科交纳考务费30元,两科共60元。网上缴费可使用银联在线支付系统支持的银行卡或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工商银行卡。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5、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缴费成功的考生,在2016 年9月22日9:00至9月24日11:00在报名网站上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6、具体网上报名操作方法到报名网站查看。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缴费的,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补报。 7、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人员报考的,可免交考务费。拟免交考务费的报考者应于9月9日17:00前到老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老城区义勇前街居业家园21号)307房间提交以下材料: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及户口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及户口本。 8、各职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职位计划的比例不得低于4: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录职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退还报考该职位考生已交考务费。 9、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二)确定加分条件 1、加分条件 (1)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下列人员可享受笔试卷面成绩加10分的政策: 参加我省"大学生村干部"计划,目前在岗,截止2016年12月31日在洛阳市老城区农村连续任职满3年以上,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在洛阳市老城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参加我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贫困县)计划,在洛阳市老城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者(2012年及以后招募的大学生)。 (2)根据洛发〔2016〕12号文件规定:从洛阳市入伍的大学生退役士兵报考县(市、区)事业单位的,享受笔试卷面成绩加10分的优惠政策,服役期间获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2分。另加分项目只计一次,不累计。 2、提交材料 符合加分条件申请加分的考生,应提交以下材料: (1)自行下载并填写《2016年老城区招聘教师加分申请表》(附件1)一式3份。 (2)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3份。 (3)"大学生村干部"提交洛阳市委组织部、老城区委组织部出具的目前在岗,连续任职满3年(截止时间:2016年12月31日)考核合格的证明(附件2)原件及复印件3份。 (4)"三支一扶"大学生提交《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份。 (5)志愿服务西部(贫困县)计划大学生提交共青团洛 阳市委、老城区委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附件3) 及期满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份。 (6)从洛阳市入伍的大学生退役士兵提交《洛阳市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享受事业单位招聘优惠条件认定表》(附件4)原件及复印件3份。 3、提交加分材料的具体时间和地点 提交时间:2016年9月12日-2016年9月13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3:00-6:00。 提交地点:老城区义勇前街居业家园21号老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1房间 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加分,并提交加分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享受加分政策。 4、其他 (三)笔试 1、笔试日期:2016年9月24日,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以《笔试准考证》规定为准,考点设置在洛阳市区。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 2、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教育综合知识(教师职业道德与个人修养、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心理学、常规教学与教学实践、新教育理念与新课改知识等)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卷面满分均为100分。 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笔试辅导培训班。 3、笔试成绩的计算: 笔试卷面成绩=教育综合知识卷面成绩×85%+公共基础知识卷面成绩×15% 笔试成绩=笔试卷面成绩+加分 笔试成绩的计算结果均四舍五入保留三位小数。 (四)试讲 1、试讲人员的确定 (1)试讲人员资格确认办法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各职位招聘计划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试讲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均进入试讲资格确认。 笔试有一科缺考、作弊或笔试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试讲环节。 经资格确认,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的,不得进入试讲环节。 因考生自动放弃资格确认或未通过资格确认形成的空缺,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2)提交材料 考生自行下载并填写《2016年洛阳市老城区招聘教师试讲资格确认表》一式3份(见附件4),并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3份复印件)。 ①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 ②毕业证,有学位者同时带学位证(国外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③相应专业、层次的教师资格证。 ④就业报到证(择业期内未办理就业报到证者,持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加盖公章的空白就业协议书(全套))。 ⑤曾经就业的需提交解除劳动关系的聘用合同;已入编的特岗教师视为已就业,在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报考需提交由当地教育局出具的离职证明文件。 2、试讲办法 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进入试讲环节。试讲采取在现行教材中随机抽课,准备20分钟,讲一节与申报专业、层次相一致的微型课(20分钟以内)的方式进行,试讲成绩满分为100分。 若某一职位实际参加试讲的考生人数小于或等于聘用计划数,应组织现有人员试讲,应试者试讲现场成绩低于80分者不予聘用。对于实际参加试讲的考生人数大于聘用计划的招录职位,考生试讲现场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 (五)总成绩的计算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试讲成绩×50% (六)体检 根据聘用职位及聘用计划,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组织工作流程(试行)>的通知》(豫人社办〔2013〕88号)和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0年修订试行)>的通知》(豫教资办〔2010〕8号)的规定进行。体检相关事宜将通过老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lylc.gov.cn/"信息公开"栏目下的"公告公示"专栏)或洛阳市老城区人才网(http://www.lylcrc.cn)进行通知,不再采取其他方式通知,请考生届时登录查看。 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进入考察与聘用环节。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区纪委监察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局等部门组织人员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审查,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考察造成的职位空缺,可从报考同一职位并参加试讲的人员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八)聘用 考察和资格复查合格者,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并通过老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lylc.gov.cn/"信息公开"栏目下的"公告公示"专栏)或洛阳市老城区人才网(http://www.lylcrc.cn)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即确定为新聘用人员。新聘用人员要服从岗位分配,并在接到通知之日起7日内报到,逾期未报到者或不服从分配者,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纳入本单位岗位管理。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所有被聘用人员必须在老城区工作满5年后方可流动。 六、其他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笔试、试讲资格确认、试讲、体检、考察、报到等环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对考生报考资格与条件的审查贯穿招录全过程,不具备相应职位资格与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在招聘过程中,若有违纪违规等现象将严肃查处,对相关人员予以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和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七、组织领导 成立老城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八、本方案由老城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379-65277896
附件 1、2016年洛阳市老城区招聘教师加分申请表 2、河南省大学生村干部证明 3、河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贫困县)计划证明 4、洛阳市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享受事业单位招聘 优惠条件认定表 5、2016年洛阳市老城区招聘教师试讲资格确认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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