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18名,根据《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的幼儿园教师总计划18名,具体招聘学校、岗位、招聘条件及要求详见“2016年下半年东至县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计划表”(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3、具有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4、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见附件一)。 6、招聘计划表年龄条件中的“35周岁以下”为“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经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的有关信息于2016年9月9日起在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ahczhrss.gov.cn)、池州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chzpta.gov.cn/)、东至县政府网(http://www.dongzhi.gov.cn/)、东至县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xxgk.dongzhi.gov.cn/Nav_xxgkml.asp?SS_ID=1165&action=list)等网站统一发布。 (二)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的形式。 1、报名时间:2016年9月18日至9月22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东至县教育局人事股(尧城路27号,联系电话0566-7026916)。 3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2)自行下载打印的《东至县2016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及近期1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3张。 (3)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属2016年秋季申请教师资格的报考人员现场不能提供教师资格证材料原件的,须提供教育主管部门申办机构出具的通过教师资格申请的相关证明(须加盖公章),并提供签署“诚信承诺书”,承诺2016年10月31日前提交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到东至县教育局人事股(地址:东至县尧城路27号,联系电话:0566-7026916)。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其拟聘资格。 考生提供的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笔试费用(共计90元)。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政策。此类人员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4、资格审查。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教育局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为确保新进人员素质,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2: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数。 (三)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主要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新课程理论和教师修养等相关知识,满分为120分)和《岗位专业知识》(满分为120分)。 2、笔试时间与地点: 笔试时间:2016年9月25日上午8:00—9:30考《教育综合知识》,10:00—12:00考《岗位专业知识》。笔试地点设在东至县城区,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须于9月24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2:30-5:00凭身份证到东至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的,视为放弃。 3、“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参加笔试的,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9月24日,携带相关证书到东至县教育局(地址:东至县尧城路27号,联系电话:0566-7026916)申报加分。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2年及以上)。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东至县政府网、东至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笔试每科成绩合成前增加2分。 4、笔试总成绩计算 笔试总成绩按《教育综合知识》×0.4+《学科专业知识》×0.6合成计算,合成后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 笔试成绩于笔试工作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东至县政府网、东至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布,请考生自行查询,并依据公告,受理查分事宜。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成绩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考生两个科目成绩均达到60分的(含加分),方可进入下一程序。 (四)专业测试 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2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专业测试人选。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总成绩相同,则一并列入。 专业测试满分为100分,测试方式为试讲、弹唱、舞蹈、绘画四项,满分为100分,其中试讲占40分,弹唱占20分,舞蹈占20分,绘画占20分。 专业测试具体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设定专业测试成绩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专业测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程序。 考生最终成绩按照笔试总成绩÷1.2×0.6+专业测试成绩×0.4计算,合成后保留2位小数,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 (五)体检与考察 (1)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笔试总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总成绩再相同的,以《岗位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按以上办法,如仍有同分的,则一并进入体检、考察,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全面衡量择优聘用。以下环节如出现相同情形,依此处理。 (2)体检按《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执行,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由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应试人员中,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按照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由考生选择聘用单位。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自愿放弃聘用的或者未在规定时间报到上班造成的缺额,在同岗位应试人员中,按考生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报县人社局核准,办理报批相关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缺额,按规定程序在同岗位应试人员中予以递补。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有关事宜 (一)考务安排、考试成绩、体检考察、报批聘用等有关信息均在东至政府网、东至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陆续公布。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招聘主管机关、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三)本公告由东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执行。 咨询电话:县教育局:0566-7026916 县人社局:0566-7016873 监督电话:县监察局:0566-7026620 附件1:2016年东至县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计划表 附件2:东至县2016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 附件:16秋季幼儿园计划表.xls[19.5KB] 附件:东至县2016年下半年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招聘报名资格审查表.xls[21.0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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