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引进优质教师资源、优化教师队伍结构,经唐山市曹妃甸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依托"第十九届唐山中国陶瓷博览会人才技术交流大会暨第七届中国河北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洽谈会",面向社会公开为北京景山学校曹妃甸分校选聘编制内教师25名,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实行公开选聘,择优聘用。 二、选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本次公开选聘高级中学教师25名,其中:语文3名、英语3名、物理2名、体育2名、数学3名、生物2名、历史3名、计算机1名、化学3名、地理2名、美术1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2016年唐山市曹妃甸区北京景山学校曹妃甸分校公开选聘岗位条件表》(附件)。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全国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含2015年毕业),硕士学位,具有与选聘岗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年龄在18周岁以上, 30周岁以下(1985年9月1日至1998年9月1日期间出生),户籍不限; 2.热爱教育教学工作,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政审合格; 4.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试用期(服务期)内的公务员、非应届毕业的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学生不在选聘范围; 3.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选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选聘采用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选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 应聘人员需提交《唐山市曹妃甸区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需先行从网上下载表格、填写相关信息并粘贴彩色照片),同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就业报到证(以上证件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小二寸免冠彩色同版照片4张。 应聘人员需保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弄虚作假的,在选聘过程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选聘条件规定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后果自负。 1.报名时间及地点: 2016年9月17日上午9 时--11时,华北理工大学轻工学院体育馆(唐山市高新区大学西道11号); 2016年9月17日下午14 时-17时;9月18日上午9 时--11时,下午14 时-17时,唐山市曹妃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唐山市曹妃甸区唐海镇裕华街19号)。 2.准考证发放时间及地点:应聘人员持本人身份证于2016年9月22日上午9 时--12时在唐山市曹妃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领取面试准考证(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面试 面试工作委托第三方组织实施。 面试采取试讲、答辩等方式进行,由面试小组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打分,面试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试讲内容为现行高中必修教材,考生现场抽取试讲题目,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备课、面试。试讲成绩占80分,答辩成绩占20分。 (三)体检、考核与政审 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选聘计划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当面试成绩相同时,按照以下顺序确定人选:学历较高者、毕业时间较晚者、年龄较小者。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的,由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与政审,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核与政审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 根据考生的面试、体检、考核情况,对拟聘用人员在曹妃甸就业网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五)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考核合格人员录用为编制内人员,办理相关手续。 本次选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曹妃甸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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