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一中教育事业发展需要,面向全国从2017届高等师范学校毕业生及有工作经验的优秀教师中为一中招聘教师17人,具体岗位为:语文4人,数学3人,英语2人,化学2人,生物2人,物理1人,政治1人,历史1人,地理1人。报名应聘人数少于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相应减少或取消该学科的招聘名额,并根据实际报名情况对各学科招聘人数进行调剂。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岗位所需专业、条件,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人员待遇 享受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待遇。 三、招聘条件及范围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热爱教育工作,具有奉献精神;身心健康,仪态端庄;具备与教师工作相适应的素质和能力; 2.应往届(含2017届)毕业生具有全日制一本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具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应届生于毕业前取得)并符合所报岗位的专业要求。应聘人员学历认证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查询结果为准。 3.应聘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以发布公告之日为年龄截点)。 4.有违规违纪等不良记录者不得报考。 四、招聘程序: 1.报名:对符合招聘条件者于规定时限内报名,逾期不予补报。2017年应届生也可以通过各师范高校报名点报名。凡属于弄虚作假报考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报名时间:2016年10月21日-12月10日 报名地点:香河县第一中学及相关高校报名点 电话:13273639263(张老师)18533619098(张校长)(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 邮箱:32359996@qq.com 提交材料:个人简历一份、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及档案存放证明、2017届毕业生大学就读详细证明和学生证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照片5张;报名费、考务费每人100元。 考生也可通过邮箱报名,务于考试前一天携带本人原件及复印件到一中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进入考试程序。 2.考试:考试程序分笔试和面试,面试采取试讲答辩的方式,均采用百分制。总成绩核算办法为笔试成绩占40%,试讲成绩占50%,答辩成绩占10%。 (1)笔试:笔试主要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及报考岗位专业知识,考试时间为90分钟。 (2)面试:进入面试人选依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2的比例(招聘计划为1人的岗位按计划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3的比例)。面试前抽签确定面试题目及顺序号。面试分组视具体报考岗位而定。现场计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其余评委评分之和的平均分值即为试讲成绩。 试讲。评委在现行相应学科教材中指定一课,讲授一节微型课,时间不超过15分钟。考生允许携带课本及教案。试讲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录用。 答辩。按评委要求进行。答辩以考生介绍个人基本情况、经历、特长为主,配合专家提问,考察考生的气质修养以及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等方面能力,时间不超过6分钟。 3.考察:按总成绩(笔试*40%+试讲*50%+答辩*10%)由高到低根据计划聘用人数择优进入考察。如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高低择优确定,再相同者组织复试。 4.体检:对考察合格者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河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周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 5.公示聘用:根据考试、考察、体检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情况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则签订临时聘用协议。2017年7月底,仍不能提供完整的毕业生档案、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就业协议书和相对应专业教师资格证原件者,不予正式聘用。学校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三年内不能提出辞职申请。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报名、笔试、面试、考察、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由于各种原因,在考察、体检、公示等过程中形成的缺额,分别可以在考察后、体检后、公示后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未参加面试的不能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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