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我校
教师队伍,推进教育事业发展,特制定
莆田第十二中学2017年考核
招聘新任高中教师工作方案,具体如下:
一、招聘对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位、学历的2017届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人数、条件
其他条件要求:
1.所有毕业生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教育事业,具有敬业奉献精神,思想品德好,身体健康,能胜任中学教育工作。
2.专业要求:专业对口,考生毕业证书上标注的专业名称要符合所报岗位学科要求。
3.资格要求:取得与报考岗位相应学科高级中学
教师资格证书。
4.普通话等级要求:必须取得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
5.所有证书,包括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书、报到证、学位证等,必须在2017年9月1日前取得。
6.因受过刑事处罚和法律上有规定不得招聘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报名方式
应聘者需提供个人简历、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及相关荣誉证书的复印件、报名登记表(附件4)各一式一份,邮寄到莆田第十二中学办公室,或将电子邮件发送至
ptljh2010@126.com(邮件主题注明“毕业学校+应聘学科+姓名”)。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林老师 电话:0594-2098018或13515927682
地址:
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华亭镇华亭村亭前西路189号莆田第十二中学办公室(邮编351139)
应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明和应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材料应真实有效,
面试时应提供纸质复印件一份并随带原件进行验证,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报名时间
自发布之日至现场招聘之日止。
五、招聘程序和考核办法
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资格初审、复核、面试、考核、体检等工作由区招聘领导小组组织,择优聘用。具体招聘工作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区人社局参与对招聘工作组织的指导和实施方案的监管,区纪检、监察机关对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
1.面试对象: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者,全部列为面试对象。
2.本次考核招聘面试采用综合素质评定及
教学技能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总分100分,具体考核内容及分值如下:
(1)综合素质评定(分值10分):具体内容见附件。
(2)教学技能考核(分值90分):包括学科基本素养测试和片断教学。
①学科基本素养测试:时间20分钟,分值30分,测试内容由评委现场命题后随机抽签决定。
学科基本素养测试成绩划定合格线,面试对象测试成绩达到21分(含21分)方为合格,才具备进入片段教学的资格。
②片断教学:时间15分钟,分值60分,片断教学内容在指定的教材内随机抽签决定。
面试考核成绩划定合格线,报考人数和岗位招考数超过1:1比例的岗位,面试成绩必须达60分以上(含60分),方为合格;报考人数和岗位招考数少于或等于1:1比例进入面试的(含考核时因其他考生放弃造成1:1比例的),面试成绩必须达70分以上(含70分),方为合格。
3.面试时间和地点:
学校招聘工作小组将到福建师范大学召开专场招聘会,招聘时间为2016年11月下旬-12月上旬,具体时间和地点将提前一周在莆田第十二中学校园网及相关大学网站上公布。
六、体检
1.地点: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的综合性医院。
2.对象:经考核合格的应聘对象。
3.标准:参照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相关规定执行。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考核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1:1比例对面试、体检均合格的报考者组织考核。
考核包括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重点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计划生育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八、聘用、递补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集体研究确定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都合格的人员为拟聘用人选,并报送区人社局在相关网站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区人社局予以核准。原则上应在一个月内办理聘用手续。
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原则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合格线上考生的面试成绩高到低依次递补。
九、教学技能考试使用教材
音乐:《音乐鉴赏》(人民音乐出版社,2009年7月
北京第1版)
政治:《高中思想政治1·经济生活》(人民教育出版社,2014年3月第6版)
数学:《高中数学必修4》(人民教育出版社,2007年2月第2版)
十、其他事项
通过招聘程序所确定的拟聘用人选,必须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获得相应的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全过程由主管局纪检部门参与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