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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国家和山东省关于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有关政策,加强我市教师队伍建设,烟台市教育局拟为山东省烟台第二中学、烟台第一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烟台市市级机关幼儿园等3所市直学校招聘2017届优秀免费师范毕业生40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招聘条件和范围
1.基本条件: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体检合格;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2.招聘范围: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2017届免费师范毕业生。非山东省生源的免费师范毕业生需符合教育部规定的跨省就业条件,并经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
二、招聘流程
1.信息发布。本次招聘岗位计划通过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的毕业生就业网对外公开发布。
2.报名。参加招聘的免费师范生须如实填写《烟台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2017届免费师范生报名表》,于2016年11月10日前将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tjyjrsk@126.com。参加现场招聘会时,需本人持纸质版报名表到招聘会现场报到,每人限报同一所招聘学校的一个岗位,具体招聘时间及地点如下:
华中师范大学:11月7日上午9:00
西南大学:11月9日上午8:30
东北师范大学:11月10日下午6:00
对于因特殊情况,未能参加以上三所高校现场招聘的人员,请于11月15日前将报名表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烟台市教育局拟定于11月中下旬在烟台举办现场招聘会。
3.现场资格审查。应聘人员需提交身份证、《报名表》(附件2,须本人签名)、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章的《毕业生推荐表》和《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及其他能证明个人能力和水平的各种获奖证书(含奖学金)、水平等级证书等。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未按规定提供材料的,视为个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现场面试。现场资格审查后,进行面试。面试采用试讲和答辩的方式,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试讲和答辩主要考察教师岗位所需要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面试备课时间30分钟,试讲时间10分钟,答辩时间5分钟。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
5.签订就业协议。根据面试成绩择优录取,并现场签订三方就业协议。非山东省生源的免费师范生,需在体检前提供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跨省就业书面证明,未按规定提供材料的,视为个人自动放弃。
6.体检。按有关规定组织签订三方就业协议的人员参加体检,体检办法和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由烟台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7.聘用。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须2017年7月能正常毕业,且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教师资格证书,方可办理聘用手续。
三、咨询与监督
招聘工作具体事宜请咨询烟台市教育局政工科,咨询电话:0535-2101861,监督电话:0535-2101862。
附件:1.烟台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2017届免费师范生岗位计划表
2.烟台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2017届免费师范生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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