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河源市市直学校招聘教师工作,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精神,经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就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岗位薪酬 (一)招聘岗位(见附件1) 招聘岗位为高中阶段50人、初中阶段2人,小学阶段2人,幼儿园阶段2人,特殊教育阶段2人,共计58人。 (二)岗位薪酬和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财政核拨编制,执行国家、省的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制度。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健康,品行端正;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4.年龄计算以公告当天为限(以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为例,即要求报考者须是1981年11月18日后出生,其他年龄要求以此类推); 5.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资格条件 1.各岗位具体要求见《2016年河源市市直学校秋季公开招聘教师岗位需求表》(见附件1)。 2.通过普通话水平测试。应聘语文教师岗位的必须达到二级甲等以上,应聘其他教师岗位的必须达到二级乙等以上。 3.报考者所修学的专业必须与应聘的岗位相对应,并持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2017年应届毕业生除外)。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须承诺在转正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用人单位将终止聘用。 4.报考者如在2017年8月30日前无法获得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学历证书,取消聘用资格。 三、招聘工作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按照报名、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和地点: ①2016年11月30日上午9:00-12:00华南师范大学桃李园(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55号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桃李园); ②2016年12月3日上午9:00-12:00东北师范大学(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会展大街100号国际会展中心)。 3.报名所需材料为: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打印版(A4纸双面一页打印一份); (2)2017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在读院校提供的在读证明、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业成绩表、三方协议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现场审查后退回); (3)其他报考者提供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全日制学历证书、全日制学历学业成绩表、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如无职称证书则不作要求)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现场审查后退回); (4)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白底相片2张。 4.其他事项 (1)报名工作结束后,报考者可于现场查看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 (2)按省、市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如“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的报考者,应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报名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3)在职人员(含合同工)报考必须事先征得工作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并加盖公章,出具书面证明原件。 (4)每位报考者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 (5)现场报名所提供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二)面试 1.形式:①音乐、美术、体育岗位面试形式:专业技能测试、试讲和答辩,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其中专业技能测试占60分,试讲占30分,答辩占10分;②其他岗位面试形式:试讲和答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试讲占70分,答辩占30分。 2.时间:试讲时间约12分钟。考生先在候考室抽面试顺序号,然后按抽取的顺序号进入备课室准备30分钟,再进入面试室讲课12分钟左右;答辩时间为3分钟。 3.范围:河源市市直学校现行使用的中小学教材版本。均在相应教材中命多道备选题(每道题为该教材中的一个课时的授课内容),由第一位考生在面试室现场随机抽取其中一道题作为该学科的试讲内容。答辩由考官提2-3个问题,考生现场回答。 4.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音乐、美术、体育教师岗位面试时间和地点视报名人数情况决定现场面试或另安排时间回河源进行)。 5.成绩公布时间和方式:同一岗位所有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当日公布面试成绩,并与拟聘人员现场签订《三方协议》或《就业协议书》。 6.面试成绩采用“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其他考官总评分的平均值”计算得分。同一岗位考生最终成绩相同,按照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招聘岗位最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100分制),低于合格线的不予录用。 7.面试工作由河源市教育局组织实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派员监督。 (三)体检 根据招聘方案规定的拟聘人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由市教育局组织考生到市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教师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按总成绩的高低依次递补。 (四)考察 根据考生的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按总成绩的高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的结果,在河源市政府门户网和河源教育信息网“通知公告”栏对拟聘用人员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 (六)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拟聘用人员服从河源市教育局统一调配,不服从调配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 (一)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的报考者,将记录在案,3年内不得参加市直学校公开招聘。 (二)具备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聘本次公开招聘的岗位时,如招聘单位暂时不能安排相应中、高级岗位的,则录用后必须服从单位的专业技术岗位安排,待单位出现中、高级岗位空缺后,通过竞聘上岗方可享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待遇。此类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三)本次招聘工作由河源市教育局组织实施,咨询电话:0762-3297399、0762-3389677;举报或者投诉电话:0762-3386355;地址:河源市源城区越王大道商务小区。 file:///C:/DOCUME~1/GZGZ-F01/LOCALS~1/Temp/msohtml1/01/clip_image001.gif附件1:2016年河源市市直学校秋季公开招聘教师岗位需求表.xls file:///C:/DOCUME~1/GZGZ-F01/LOCALS~1/Temp/msohtml1/01/clip_image002.gif附件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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