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舞蹈学院是中国专业舞蹈教育最高学府,隶属于北京市教委。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精神,结合我校的工作需要,2017年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以下事业编制岗位,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公民道德规范;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 3、符合招聘岗位所规定的相应任职资格和条件; 4、具有北京市户口,或符合北京市人才引进条件,或符合非京生源应届生留京条件; 5、身心健康。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所需材料: (1)应聘人员按要求如实填写《北京舞蹈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2)本人近期1寸彩色电子证件照。 2、报名方式: 下载并填写报名表,填写完成后发送至wuyuanzhaopin@126.com,文件名为“姓名+岗位+教师招聘网”。 3、报名截止日期:2017年3月10日17:00前。 (二)资格审查及报送纸质材料 1、北京舞蹈学院人事处会同用人部门将对网上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通知报送纸质相关材料。 2、报送纸质材料: (1)《北京舞蹈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照片处上贴本人近期1寸照片);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有关获奖证书。以上材料原件与复印件(1份); (3)其他能够证明本人能力的材料。 3、报送方式:应聘人员在指定时间送交到北京舞蹈学院人事处。 4、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试及聘用安排 1、初审合格者参加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根据笔试成绩以不超过1:5的比例选取优秀者进行综合考核(校级专业测试和校级综合面试)。应聘专业教师及演员岗位者,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10%,校级专业测试成绩占20%,校级综合面试成绩占70%。应聘其他岗位者,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综合考核占70%。 2、根据笔试、综合考核的成绩和综合考察、体检等情况确定拟聘人选。并进行7个工作日公示。 3、公示期满,北京舞蹈学院人事处将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及聘用手续。 四、相关情况说明 (一)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因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影响聘用手续办理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应聘人员所提交的纸质材料不予退还。 五、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10-68935670、68935952 联系人:孙老师、李老师 北京舞蹈学院人事处 2016年11月30日 附件1:北京舞蹈学院2017年招聘岗位信息(第一批).xlsx 附件2:北京舞蹈学院2017年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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