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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新余市市直省属重点中学面向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211重点师范类大学、江西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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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9 09:37: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7年最新教师招聘考试内部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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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素质好、热爱教师职业、认真贯彻教育方针、恪守教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其他条件的人员;

6.必须在20177月底前取得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及高中及以上对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二、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面向北京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江西师范大学等10所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2017届优秀毕业生。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招聘单位、岗位、学历、人数、专业等方面具体条件(含报名岗位代码)见附件1新余市省属重点中学面向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等211重点师范类大学、江西师范大学2017届毕业生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

四、招聘安排

由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新余市教育局、新余市编委办、新余市委人才办、用人学校组成重点中学教师招聘小组赴外进行现场招聘,市纪委派驻市人社局纪检组全程监督。

招聘时间:20161223-26日。

招聘地点: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广东广州市)。

五、招聘程序及方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要求。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网上报名实行考生诚信报名,招聘单位不进行网上资格初审。请考生仔细对照所报岗位条件要求,诚信报考,每个考生限报一个岗位,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2.报名时间:20161298:301218日下午17:00止。

3.报名程序。应聘考生可登录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http://www.xyhrss.gov.cn/web/index.php)或新余市人事考试网http://0790.jxpta.com/index.html)报名入口,进入考生注册页面,如实填写个人报考信息,并上传考生本人近期(6个月以内)电子照片进行网上注册,记下系统自动生成的报名序号(报名序号及本人身份证号将作为考生的登录标识),提交相关信息。

4.考生可使用身份证号及报名序号登录考生信息页面,确认打印报名表,否则报名无效。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1612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止(逾期按自动放弃处理)。

2.资格审查地点: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广东省广州市)桃李园中山厅、南海厅。

3.资格审查需携带的材料(审查原件,应聘者应同时准备复印件一式三份,并按以下顺序装订):

报名表(网上自行下载打印)

本人有效身份证;

报考岗位对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加盖学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登记表;

全国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加盖学校公章的学习成绩单(含成绩、开设的课程);

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张。

4.报考人员通过现场资格审查后方可进入面试。

5.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报考人员须对本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与本次公告招聘岗位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领取面试通知单

1.领取面试通知单时间:20161224日下午15:30—17:30止。

2.领取地点: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广东省广州市)桃李园中山厅。

(四)开考比例

报考同一岗位,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该比例的,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五)面试

1.现场面试时间:暂定20161225-26日(具体见面试通知单)。

2.面试地点: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广东省广州市)第一课室大楼南座3楼。

3.面试形式:考官自由提问3-5个问题,面试时间10-15分钟。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知识素养、求职动机与技能、教育教学能力和综合素质。

4.确定聘用人员。由考评小组分岗位对应试者进行评议,打出面试分值,提出是否聘用意见。

5.签订就业协议。用人学校与表现优秀并经考评小组一致同意通过的应聘者签订《全国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六、聘用与管理

1.在体检、聘用前,还须进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定),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体检及聘用资格,其空额不递补。

2.拟聘用人员,待体检合格后方能聘用。体检标准按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赣教发[2010]9号)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其空额不递补。

3.考察合格拟聘用人员于2017830日前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并持教师资格证上岗,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七、其他

1.报考人员必须对本人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

2.本方案由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和新余市教育局人事科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90-6435568、0790-6736011

新余市教育局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127

附件

新余市省属重点中学面向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等211重点师范类大学、江西师范大学2017届毕业生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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