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的战略定位,加强应用型师资队伍建设,推进“人才强校”战略,学校按照省编办、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创新编制管理建立高效编制周转池制度试点方案〉的通知》(皖编办〔2016〕190号),省编办《关于蚌埠学院编制周转池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批复》(皖编办〔2016〕209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十三五”教师队伍建设发展规划、编制周转池2017年高层次人才招聘计划和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需求等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开、择优原则。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和考核办法均向社会公开,对拟引进的人员进行公开招聘,严格考核,择优聘用,力争将优秀人才引进学校。 (二)坚持引进急需专业人才原则。立足专业建设和结构调整的需要,重点引进新建专业师资和紧缺专业人才,引进博士等高层次人才以及具有行业、企业工作背景的高层次人才。 (三)坚持学科建设和发展需要原则。根据学校重点学科建设和发展需要,引进学科带头人或博士等高层次人才,注重相关一级学科背景,注重科研水平和科研能力,注重学术团队建设。 二、目标任务 到2017年底,通过落实学校“十三五”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和编制周转池2017年度高层次人才招聘计划,人才结构布局将更为合理,人才政策环境更为优化,师资队伍整体水平进一步得到提升。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与良好的品行。 (二)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职称和技能条件,能够完成学校规定的工作任务。鼓励具有相关行业或企业工作经验者应聘。 (三)硕士研究生的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应聘专职教师岗位且具有两年以上相关行业、企业工作经验的聘用人员年龄经学校批准可放宽至35周岁;博士研究生不超过40周岁;副教授不超过45周岁;省部级学科带头人、教授等高层次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学校急需引进的紧缺专业教师经学校研究批准后年龄可适当放宽。 (四)具有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能胜任本职工作,符合体检标准(具体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试行)》和规程等有关文件执行)。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聘用 1、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 2、未按规定时间、程序等要求来校报到者或来校报到时与原单位劳动关系(含有关协议)尚未终止、解除者; 3、在校或工作期间受过警告及其以上处分者; 4、应聘教师岗位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不符合申请高校教师资格条件或来校两年内未获得高校教师资格证者; 5、经公示条件不合格或在应聘、面试、体检、测试过程中弄虚作假等不符合聘用条件者; 6、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四、引进待遇 实行编制内聘用;学校设立人才引进专项基金,主要用于引进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和科研启动经费。学校鼓励引进人才面向社会购房。学校一次性给予住房补贴(用于购房、安置费)。 (一)中国科学院或中国工程院院士,海外著名学术机构的外籍院士;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全国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省级“百〈千〉人计划”人选,皖江学者,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等省级重要人才平台入选者;国家“973”计划课题、国家“863”计划重大专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研究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重大项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负责人,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国家工程研究中心主任;获得省(部)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一等奖(前三)或二等奖(第一),获得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成果奖一等奖(前三)或二等奖(第一),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获得国家教学成果奖特等奖(前五)或一等奖(前三)或二等奖(第一),获得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奖一等奖(前二)或二等奖(第一)等高层次人才及海外高层次人才,待遇面议。 (二)教授及博士研究生(见附件) 说明: 1、特别优秀人才实行“一人一议,待遇面议”。 2、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 A类:毕业于中科院、“985”或“211”高校或为海外博士,具有突出的科研能力,并取得显著的研究成果,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参与1项以上国家级科研项目(排名前三);主持1项以上省级科研项目;以第一作者(自然科学类)在本学科发表SCI 一区论文1 篇及以上,或SCI 二区论文3 篇及以上,或SCI、EI 收录论文5 篇及以上(不含会议论文);以第一作者(哲学社会科学类)在本学科发表SSCI 或A&HCI 或新华文摘(全文)论文1 篇及以上,或发表CSSCI 核心期刊来源论文3篇及以上。 B类:毕业于中科院、“985”或“211”高校,具有较高的科研能力,并取得较显著的研究成果,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所学专业为我校紧缺专业;以第一作者(哲学社会科学类)在本学科发表CSSCI 核心期刊来源论文3 篇及以上;以第一作者(自然科学类)在本学科发表SCI二区论文1 篇及以上,或SCI、EI 收录论文3 篇及以上(不含会议论文)。 C类:具有较高的科研能力,并取得一定的研究成果。 五、招聘计划(见附件) 注: 1、所有引进人员第一学历为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 2、紧缺专业硕士研究生,其本硕毕业学校均为“211”以上高校,且专业方向均应与引进需求方向基本一致,不超过35周岁。 3、应聘人员投递简历时,同时向bbxyzp@bbc.edu.cn投送一份。 六、招聘程序 (一)应聘报名 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以向各学院(部)设立的公开招聘邮箱投递简历(邮件主题、个人简历的命名方式均为“应聘专业-姓名-毕业学校-学位”,其中“应聘专业”请严格按照我校招聘方案中的“招聘专业”进行选择,“毕业学校”为最后学历毕业学校),简历中须包含本人出生年月、高中以后教育经历、工作实践经历、个人业绩成果、家庭婚姻情况等基本信息。 (二)资格审查 各学院(部)应严格按照学校招聘公告中的要求,对其所学专业、学位、年龄等方面进行认真审核,对于符合应聘资格的人员方可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考核。 (三)考核 考核时间和内容由各学院(部)自行制定,人事处、纪委、教务处、科研处负责人参加。 (四)审批 各学院(部)根据考核结果,上报相关材料,由人事处报经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初审后,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报学校党委会研究决定。 (五)考察、体检 按照上级文件规定,由人事处负责拟录用人员的考察(含心理测试)、体检等工作。 (六)公示、签约 对体检合格人员在校园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人事处办理拟聘人员的录用签约手续。 (七)报到 新进人员持报到证或工作介绍信、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户口迁移证等证件到人事处报到,办理相关手续。 七、其它事项 (一)工作调动人员考核及聘用参照《关于省直事业单位人员调动的补充通知》(皖人社秘〔2014〕314号)等有关文件执行。 (二)其它未尽事项参照《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关于印发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专业测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皖人社发〔2013〕29号)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八、联系方式 地址:安徽省蚌埠市曹山路1866号大学园区蚌埠学院人事处 邮编:233030 人才招聘电话: 0552-3177286(夏老师、陈老师) 0552-3177261(夏老师、陈老师) 应聘邮箱: bbxyzp@bbc.edu.cn 蚌埠学院网址:http://www.bbc.edu.cn 九、本实施方案由蚌埠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蚌埠学院2017年度人才引进待遇.doc
蚌埠学院2017年度人才招聘计划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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