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有关规定,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2016年应届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三、招聘计划(详见附表)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二)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含方向)和资格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1、“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为: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到2016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以及“参加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6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含到2016年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现仍在职的人员。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报考人数达不到招聘人数要求的,该专门岗位自动转为招聘单位相应的招聘岗位。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以上工作经历、现役、试用期等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报名开始日为截止日期。 2、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研究生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专业类类同。 五、招聘办法和程序 按照《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的有关规定,本次招聘由市人社局、市教科局共同组织,采取考试和考核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17年1月16日—1月22日。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侯马市政务服务中心教科局窗口 报考相关信息查询网站: 侯马市人民政府网(www.houma.gov.cn)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市教科局负责,资格审查要客观、公正、及时。报考人员要对自己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资格。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或联系方式不准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报名者自负。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3、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 4、报名所需有效证件: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应聘人员如无教师资格证可暂不提供,但受聘后须在一年内考取,否则聘用单位予以解聘)、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语文教师须达到二级甲等,其它专业须达到二级乙等)、第二代身份证(或户籍证明)以及相关证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的考生,须领取《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县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意见)。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或其他岗位的,须提供退伍证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缴费:报名费10元,考试考务费100元,合计110元。 5、近期红底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照片5张(报名登记表上贴1张,交4张)。 6、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①受过刑事处罚的; ②有犯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③受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处分,尚未解除的; ④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⑤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公务员(包括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公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被辞退未满5年人员;现役军人。 ⑥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⑦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⑧侯马市在编教师不得报考。 (二)考试 本次考试由市教科局组织。考试分笔试、面试两部分组成。报名人数如果达不到岗位招聘人数3:1比例的由招聘领导组视情况研究核减招聘岗位或降低开考比例,报临汾市人社局核准。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保留两位小数)。 拟聘用人员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1、笔试 (1)命题和阅卷:由市教科局委托专业机构组织实施。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总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其中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学、心理学、教育心理学占30分,所报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占7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2、面试 面试由市教科局制定实施方案,经招聘领导组核准后组织实施。 从笔试成绩及格线以上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资格人选;不足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若入围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 (1)对通过笔试进入面试的人员,发给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2)面试命题由市教科局委托有关专家组织进行。 (3)各招聘岗位的面试内容为专业课试讲和答辩(讲课占70%,答辩占30%),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取消拟聘资格。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数,不能充分体现“竞争、择优”原则的招聘岗位,拟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 面试成绩与笔试成绩权重相加为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笔试成绩再出现并列,采取加试(面试)的办法等额确定进入下个环节人选。 (4)面试考官的组成。为确保面试工作的公正、科学,拟分专业成立若干个考官组。每个考官组5人,由有关方面人员和专家组成,其中招聘单位参加面试考官人数不得超过1人。每个考官组设主考官1人,主持本组面试工作。 面试结束后,任何环节因任何原因形成的空缺,一律不予递补。 (三)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晋教字[2005]19号)执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经招聘工作领导组同意后,在另一医疗机构组织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考核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 考核要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拟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拟任岗位资格、工作态度、现实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并对报考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审核,对考生的应聘资格进行再次确认。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核并提供个人完整档案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考核方案由市教科局负责制定,报招聘领导组核准后组织实施。 (五)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侯马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公示发现问题经查属实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 六、聘用与待遇 1、公示期满,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经教科局审核后报市人社部门办理合同登记,确定人事关系。 2、所聘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受聘人员享受应聘事业单位所在岗位全部待遇。 4、一经正式聘用,须在本单位工作满三年方可调离。 5、无教师资格证的受聘人员,必须在一年内考取,否则聘用单位予以解聘。 七、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确保招聘工作健康顺利进行。要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密切配合,精心组织,提高效率,力争在笔试结束后一个月内完成面试考核工作。要严格按程序办事,切实做好每个环节的工作。特别要做好考试试题的安全保密、违纪违规事件的查处等工作,杜绝一切事故发生,保证这次招聘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2、加强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招聘工作要自觉接受人社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强对招聘工作的全程监督。相关部门及所有涉考人员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对招聘工作中违反干部人事纪律和有关规定的行为严肃问责追责。 3、严肃纪律,严防各种违纪违规事件发生。要加强对参与招聘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进行培训教育,杜绝各类违纪事件的发生。从事招聘工作的考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要严格按回避政策规定实行回避,不按规定回避的考官、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一经查实一律取消相应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负责报名和组织考试工作的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刁难、拒绝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报名和参加考试。对于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视情节给予行政、纪律、法律处理并调整工作岗位。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的处理。对无理取闹,造谣诬告,严重干扰招聘工作的人员视情节给予五年内不准参加全市公务员录用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八、注意事项 1、整个招聘过程的具体事宜均安排在侯马市政府网(www.houma.gov.cn)进行公告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否则责任自负。 2、报考人员提供的电话等联系方式要确保畅通,否则责任自负。 3、工作日咨询电话:0357-4215336、0357-4215163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觉,切勿上当受骗。 5、本方案未尽事宜由侯马市招聘工作领导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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