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金华市金东区教育局拟招聘2017年普通高校应届优秀毕业生6名。招聘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限以下学科教师:初中社会、初中英语、初中信息技术、中小学语文、中小学数学、中小学科学各1名。本次录用人员由区教育局根据需求统一调配到下属中小学任教。 二、报名条件: (一)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具有较扎实的教育理论基础和较强的教学基本功,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于从事中小学教师职业,服从组织安排,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处分记录。 (二)专业对口,具有与岗位相对应的教师任教资格,“211”大学毕业生应在2018年7月底前取得相应的教师任教资格。 (三)应聘者除符合上述两项条件外,必须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中的一项: 1.国家免费师范生; 2.“211”院校毕业生(独立学院、合作办学的院系除外); 3.第一批本科院校录取的师范类专业应届毕业生,获得过院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 4.第一批本科院校录取的师范类专业应届毕业生,每学年均获三等以上奖学金或至少获得过1次二等以上奖学金; 5.第一批本科院校录取的师范类专业应届毕业生,专业综合成绩排名在前40%; 6.应届研究生,研究方向为教育教学类(或本科为师范类专业),学习专业和申报学科专业必须对口,研究生阶段专业综合排名在前40%。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1.报名时间:2017年1月5日—6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1月6日下午5:30,逾期不予办理。报名地点:金东区教育局人事科报名(地址:金华市光南路836号金东区行政大楼0508室,联系电话:0579—82178217)。报名时请提供能证明符合报名条件的相关材料及自荐书、报名表、一寸近期免冠彩照2张等资料。 2.报名结束后,由金东区教育局会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根据应聘者提供的材料择优部分优秀毕业生参加测试。各招聘岗位符合报名条件人数达到1:3方可进入测试,测试要求详见《金东区招聘2017年普通高校应届优秀毕业生面试办法》。 3.进入测试环节的人员由金东区教育局电话通知其本人,测试的有关情况另行公布。测试工作在区人力社保局的监督下进行,未进入测试环节的人员不另行通知,可以视自己具体情况根据金东区2017年教师招聘简章的有关规定选择报考。 4.测试结束,按测试成绩确定拟聘用人员参加体检。体检标准根据《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5.本次招聘按规定程序进行,入围测试人员、拟聘用人员通过金东区教育网、金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6.考生提交的有关信息、材料必须真实,因提供虚假信息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由于各高校优秀毕业生评比的时间各不相同,以优秀毕业生身份应聘的考生报名需提供相关证明,并在2017年6月底前递交相关文件、证书。 7.2017年7月,应聘者持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学籍档案等到金东区教育局办理报到手续,并签订教育部统一印制的就业协议。如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能提交上述证件资料,按应聘者自动放弃聘用处理。 四、其他事项: 1.应聘者被正式聘用后,至少在金东区服务满六年才能提出调动申请。 2.未尽事宜由金东区教育局、金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金东区招聘2017年普通高校应届优秀毕业生报名信息表 2.金东区招聘2017年普通高校应届优秀毕业生面试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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