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政府批准,市直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单位及人数 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单位有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老干局、市委政研室、市委党校、市政府办公厅、市教育局、市林业局、市文化局、市食药监局、市水利局、市农委、市地震局、市公安局、市信访局、市司法局、市人防办、市质监局、市文物旅游局、市统计局、市商务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卫计委、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市农机局、市农经局、市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市世界银行业务管理办公室、市重点办、市碛口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市文峪河水利管理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疾控中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人民医院、汾阳医院、实验中学、卫生学校、艺术学校、会计学校、高级技工学校、农业学校、经济管理学校等28个部门所属的61个事业单位及17个县级事业单位,共计招聘407人(其中:服务基层岗位34人)。 二、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为18周岁(1998年12月31日前出生)以上,并符合岗位的年龄要求(25周岁及以下为1991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为198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为1981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其他按此类推);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计划表)。 “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为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到2016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人员,以及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6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含到2016年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以上)现仍在职的人员。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可按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原单位出现重大医疗事故或被吊销医师执照的人员以及政策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能报考。 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人员、现役军人不得报考,招录(聘)时有明确基层服务年限的或有政策规定不达服务年限的不得报考。在读的全日制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回避关系的岗位是指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岗位)。 根据有关规定,2014年以后被录用为乡镇机关公务员或聘用为乡镇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服务未满五年(含试用期)的,通过政法干警考录到岗工作后不满规定服务年限的,未满录(聘)用工作单位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报考。 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录用为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以上现役、试用期等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截止日期均为2016年12月31日。 四、报名办法 (一)招聘信息查询 招聘信息在吕梁人事人才网站(www.llrc.com.cn)查询。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吕梁人事人才网(www.llrc.com.cn)。 网络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及有关材料 报名人员可在2017年2月5日9:00至2017年2月11日17:00期间登录吕梁人事人才网,提交报名申请,填写《吕梁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并按要求上传近半年内彩色免冠数码照片(jpg格式,小于30KB)。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所报岗位对专业的要求)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且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报名时,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其中应聘者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属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征得现工作单位及人事主管部门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资格初审和结果查询 资格初审在报名时进行,由市组织、人社部门负责组织。报名人员在提交报考申请2个工作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它岗位;2017年2月11日17:00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修改报考信息或改报其它岗位;2017年2月11日17:00至2月13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或报考其它岗位。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报名人数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岗位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人员除外),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岗位,如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3:1的岗位,原则上取消该岗位。 考生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可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2017年2月15日9:00至2月15日17:00,考生可登录原报名网站进行岗位改报。改报岗位资格审查同时进行。资格审查结果可于2017年2月16日17:00前查询。考生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未改报其他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务费到吕梁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退款手续。 3、网上缴费 参加考试人员按规定缴纳考务费50元。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于2017年2月15日17:00前进行网上缴费。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4、准考证打印和领取 通过资格初审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报名人员,请于考试前三天,登录吕梁人事人才网自行下载打印考试准考证。 (三)减免考务费用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政策。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报考者,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于2017年2月13日-15日前到吕梁市人事考试中心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 五、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均采取百分制计分形式。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不进行笔试的人员,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一)笔试 笔试由市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招聘岗位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复审后直接进入面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公文写作、科技人文知识等。 笔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 笔试时间:拟定于2017年2月下旬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若最低合格分数线内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对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以及相关证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已就业的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山西省的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登录吕梁人事人才网,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单位所在县(市、区)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其中: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2010年及其以后未取得服务证书的由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和2010年以前参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已就业的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资格复审不合格者,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和部门有权取消该报名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资格复审开始前,若公示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要求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资格复审开始后不再递补。 (三)面试 面试人员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 面试方案由主管部门或正县级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制定,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审核同意后,在组织、人社部门和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下组织实施,也可以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组织实施。 面试一般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岗位可采用实际操作、讲课等形式,注重考核专业水平和技能。 直接进入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为综合成绩,须达到70分。 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否则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等环节。 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原则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序。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部分行业对岗位体检标准有明确规定要求的,按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招聘单位对健康条件有特殊规定要求的,按照招聘单位的岗位条件要求执行。体检在市人民医院或汾阳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对报考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须提出是否同意聘用的明确意见。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所空缺的岗位,不予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吕梁人事人才网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接到群众反映问题的,考察单位应当就有关问题线索进行了解,存在影响聘用问题的,经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未经正当程序或无正当理由拒绝聘用的,要记入诚信档案。 八、咨询及其他事项 招聘政策咨询和考务等方面的问题可查询吕梁人事人才网。 咨询电话:市委组织部干部一科0358-8220032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场科0358-8220639 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络技术咨询)0358-8229575 特别提示: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笔试、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特别提醒:鉴于本次招聘人数较多,已尽可能地增加了报名的时间。希望应聘者合理安排自己的报名时间,不要都集中到最后两天上网报名,避免因网络拥堵而影响报名。 附件1:file:///C:/Users/ADMINI~1/AppData/Local/Temp/ksohtml/wpsE1CC.tmp.jpg吕梁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附件2: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 附件3:file:///C:/Users/ADMINI~1/AppData/Local/Temp/ksohtml/wpsE21B.tmp.jpg专业设置分类指导目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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