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聘用指标 聘用指标共计26名,聘用指标及专业要求、选聘地点见下表: 二、聘用条件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2017届本科二批次及以上对口专业毕业生,须在聘用前或2017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期间取得合格教师资格证书。 三、聘用方式 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择优聘用。 四、聘用程序 (一)发布信息 2017年1月15日前,通过中国抚宁网(网址:http://www.chinafuning.gov.cn)、区文教体广新局网(网址:http//秦皇岛市抚宁区文教体广新局.政务)等渠道发布选聘公告,并联系相关高校进行宣传发动。 (二)先期报名 2017年3月10前,应聘人员可先期以电子邮件形式将本人近期全身照片、身份证、参加选聘报名表、高校毕业生就业介绍信(加盖学校就业指导部门公章)、在校学习成绩汇总表复印件(加盖院校主管部门公章)、高校录取新生名册复印件(加盖院校主管部门公章)发至0335ybs@163.com邮箱中报名,邮件标题注明:应聘XX岗位+本人姓名+教师招聘网。联系电话:0335-7810089。 (三)现场选聘 1.2017年3月21日在河北师范大学、2017年3月23日在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现场选聘(上午进行资格审查并确定面试人选,下午进行面试,如遇特殊情况改变行程安排,将提前在区文教体广新局网上发布信息,请密切关注)。请应聘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参加选聘报名表、高校毕业生就业介绍信(加盖学校就业指导部门公章)、在校学习成绩汇总表复印件(加盖院校主管部门公章)、高校录取新生名册复印件(加盖院校主管部门公章)参加资格审查和初选,评委根据应聘人员在校学习成绩等方面情况择优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人数和聘用指标比例须达到2:1,因应聘人数少而低于2:1的,按照实际面试人数确定聘用人数,未能足额聘用的另行组织选聘。 2.面试形式为试讲。评委现场命题组织试讲,按照规定的评价要求进行评价,拟聘结果现场公布公示。 (四)组织考核 工作人员联系拟聘人选所在院校招生就业处、院系负责人、辅导员等,通过查阅资料、面谈或电话沟通形式,对拟聘人选进行在校表现、知识水平等方面的考核。 (五)签订协议 聘用学校与考核合格人选现场签订就业协议书。 (六)体检聘用 2017年8月上旬,公开选聘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对象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予以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和聘用结果在“秦皇岛市抚宁区文化教育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予以正式聘用。缺额按照面试成绩予以递补。 五、聘用要求 (一)体检合格者为正式聘用人员,限2017年8月31日前到区教育局报到,2017年9月1日正式上岗工作,并将毕业生档案交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管理。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二)被聘用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管理,上岗后要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书,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且5年内不得申请调离聘用岗位。。 (三)新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四)被聘用人员须持有合格教师资格证,上岗后未取得合格教师资格证的,要在2017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取得合格教师资格证书,在规定期限内未取得合格教师资格证的,自行解除聘用合同,不附带任何经济补偿。 六、聘用待遇 被聘用人员由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进行人事代理,为区内编外教师,工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参照我区在编在职教师标准执行,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按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办理;职称评聘参照省人事厅《河北省流动人员评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办法》(冀人发[1998]168号)执行。 咨询电话:0335-6012704、0335-7810089 附: 附件:秦皇岛市抚宁区职业技术教育中心2017年公开选聘编外教师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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