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以下简称“非编”)人员106人。其中教学人员49名,其他专业技术人员16名,管理人员4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聘用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诚实守信。 3.符合从业规定,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执业资格和知识技能。 4.身心健康,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本轮招聘启事中相应岗位的聘用条件,本次招聘的具体岗位及聘用条件详见附表二、三、四、五。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录 1.未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劳务)关系的。 2.应当购买但不同意购买社会保险的。 3.全日制在校学生(2017届应届毕业生除外)。 4.提供虚假应聘信息的。 5.录用后即与用人部门负责人构成亲属关系的。 6.法律、法规或学校规章制度规定的其它情形。 二、报名 (一)报名材料 1.《湖北美术学院非事业编制人员应聘登记表》(见附表一)。 2.个人简历。绘画类、设计类非编教学岗位应聘者须另附个人专业作品集。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含基础学历学位至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暂不能提供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所获国外、境外学位证书为我国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可,并具有相应学历水平)。 4.身份证、各类获奖证书、荣誉证书复印件。 5.工作经历相关证明材料。 6.应届毕业生须另提供《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