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批准,为焦作市示范区中心幼儿园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数量 1、招聘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2、招聘数量:本次共计划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52名。其中幼儿教师40名,保育员12名。 二、招聘对象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应聘: 1、身体健康,富有爱心,热爱幼儿教育事业。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公民素养,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3、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学历、年龄、资格和其他条件,具体要求详见《焦作市示范区中心幼儿园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见附件1)。 应聘幼儿教师岗位的,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且在所学专业取得一定成绩者(市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名师、骨干教师、优质课、优秀论文、优秀案例等获奖者),年龄可放宽到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的或未作出结论的; 5、其它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办法 招聘采取考试、体检、考核等办法择优聘用。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按岗位和专业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和专业。所学专业不属于应聘专业,但具备相关工作经历并取得相应专业任职资格的人员,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1、报名时间:2017年元月17日至元月19日 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 2、报名地点:焦作市示范区李万街道办事处一楼大厅(焦作市示范区怀玉路中段路西)。咨询电话:0391—3126392、0391-3997236。 3、报名方法: 报名时请携带:(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其中留学回国人员还需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2)近期免冠一寸彩照5张,填写《焦作市示范区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4、应聘者于2017年元月23日—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持本人身份证到原报名点领取笔试准考证或面试通知书。 (二)考试 考试形式根据报名人数确定,若报名人数较多,进行笔试和面试;若报名人数太少,直接进行面试。 1、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幼儿教育学、幼儿教育心理学、幼儿卫生保健、教育政策法规等幼儿教育理论。 笔试成绩在焦作市示范区网站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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