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概况 湖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以本科层次教育为主的普通高等学校。学院位于湖北省黄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校园环境幽雅,交通便捷,学术氛围浓厚,是莘莘学子求知的理想佳园。 学院现有6个学部:经济与管理学部、人文学部、理学部、工学部、艺术学部和公共课部(思想政治理论课部),共有26个本科专业、16个专科专业,涵盖理、工、文、法、经、管等多个学科领域。 热烈欢迎有志之士加盟,共创高等教育事业的辉煌! 二、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 2、坚持全面衡量、严格考核、择优录用原则。 三、招聘条件 1、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献身精神。 2、具备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素质;身体健康,口齿清晰,仪表端庄,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协调沟通能力。 3、应届毕业生要求在2017年7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如毕业学校为海外院校,在报到前须取得毕业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4、须具有普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第一学历和最后学历均须为211或985工程院校),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一般不得超过35周岁。 四、招聘办法 1、应聘人员自备个人简历、各类证书(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有学校教学主管部门签章的学习成绩证明及相关材料、荣誉证书等)复印件(另备原件待核),在规定时间内可通过各种途径向学院提交上述应聘材料。也可将上述材料的扫描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至电子邮箱,须在邮件主题栏注明“学校名称+姓名+应聘岗位+教师招考论坛”。材料不全者或未注明应聘岗位者恕不接受报名。应聘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一旦被学院接收,恕不退还。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2月17日。 2、学院人力资源部会同学部对应聘材料进行审核初选,确定试讲人员名单。 3、学院人力资源部会同教务部和学部组织试讲,试讲时间和地点另行在学院网站或电话通知。 4、试讲通过人员由学院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医院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5、根据体检情况,人力资源部提交学院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拟录人员名单并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无异议后即予以录用。录用结果由学院人力资源部单独通知到个人,拟录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1周之内携相关材料到学院签订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逾期不到或不签者视为放弃签约,则在余下的拟录用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聘期及待遇 1、所有聘用人员均实行劳动合同制,档案委托市人才中心管理;聘期一般为一至三年,到期可续聘,试用期为六个月。 2、教授、副教授和博士不占招聘计划数,年龄可适当放宽,待遇根据档案关系及工作具体情况面议。 3、聘用人员薪酬待遇参照事业单位工资标准执行,津贴和奖金参照学院在岗同类同级人员标准执行,并按国家相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4、聘用人员可选择户籍落户黄石或武汉,并由办学合作方在武汉提供过渡住房;学院提供单身教职工宿舍。 5、聘用人员按照《湖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劳动合同制人员管理办法》(试行)进行管理。 六、信息发布方式及联系电话 招聘信息在湖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网站(网址:http://www.wlxy.hbnu.edu.cn.)公布,敬请留意。 报名地点:湖北省黄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山大道与月亮山路交汇处,湖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人力资源部(行政楼204室),邮政编码:435003 联系人:刘老师 报名电话:(0714)5221096 E-Mail:2356270168@qq.com 附件:湖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2017年专任教师招聘计划(附后) 湖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人力资源部 2016年12月29日 湖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2017年专任教师招聘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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