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17学年师资配备工作的通知》要求和我区实际情况,我区拟通过自主选聘方式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7名,现将本次选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1.小学语文、数学、音乐及美术教师; 2.初中音乐教师和办公室干事。 二、选聘范围 我市公办中小学在编教师和2017届全日制硕士及以上研究生。 三、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在职教师要求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年8月1日后出生);应届硕士以上研究生要求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8月1日后出生); (5)所学专业须与应聘岗位专业相符;应届硕士研究生须于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6)具有相应教师资格(尚未取得教师资格的应届硕士以上研究生须在2018年12月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逾期未取得教师资格的按《中山市中小学教职员聘用(聘任)制实施办法》处理); (7)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8)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人员,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如所招学校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岗位不够,应聘的公办中小学在编教师须同意2年内高职低聘;同时要在2月28日前完成镇区调动审批手续,否则不予录用。 四、选聘程序 1.发布选聘公告; 2.应聘者报名; 3.初审,确定拟考核人选; 4.组织考核,确定拟录用人选并报批; 5.体检及考察等; 6.办理录用手续。 五、报名时间及方式 应聘者下载报名表(见附件),请于2017年2月1日前将报名表、名册表、个人简历及有关荣誉证书复印件电子档发邮箱zskfqjb@163.com,联系人:钟老师(0760-88283311),徐老师(0760-89893886);过期不再受理。 六、考核内容及时间 1.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为上课(或说课)及综合答辩,部分学科加试专业能力测试,具体考核内容及时长按学科方案确定。 2、考核安排 2月中旬,我区将对初选入围人员进行考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 1.2017年中山火炬开发区选聘教师岗位情况表 2.2017年火炬开发区选聘公办中小学教师报名表 3.《广东省考试录取公务员专业目录(2015年版) 开发区教育事务指导中心 2017年1月10日 附件下载:附件1.2017年中山火炬开发区选聘教师岗位情况.xls 附件下载:附件2.报名表及名册表.xlsx 附件下载:附表3: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5年版).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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