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数量 本年度招聘不区分具体岗位,招聘名额共25个。 二、招聘条件 ㈠应聘人员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 2.具有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以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与业务技能,敬业奉献,开拓创新; 3.品行端正,尊重教师,尊重人才,具有主动为广大师生和教学科研工作服务的意识,严于律己,善于合作; 4.熟练使用网络办公系统; 5.身心健康。 ㈡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 1.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原则上本科及研究生阶段均在海内外高水平大学或知名科研院所学习; 2.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2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8周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㈠发布公告。2017年1月17日,公布招聘数量及招聘要求。 ㈡应聘报名。2017年1月17日至2月26日,应聘人员通过招聘系统向人事处提交报名应聘资料。应聘人上传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交就业推荐表)、外语水平和计算机水平证明、获奖证书等材料(具有学生干部工作经历的可提交相应证明)的电子版(扫描件图片请选用JPG/JPEG格式)至招聘系统。应聘人资格初审通过后,现场审核时再提供以上资料原件。 招聘系统地址: http://rczp.snnu.edu.cn/zpNew/index.do ㈢资格审查。2017年2月27日至2月28日,人事处根据招聘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在人事处网站上公布(未通过人员不予另行通知),通过审核的人员按通知要求参加初步面试。 ㈣初步面试。2017年3月3日至3月4日,学校对应聘人员进行初步面试,通过人员名单在人事处网站上公布(未通过人员不予另行通知),通过初步面试的人员按通知要求参加考核。 ㈤考核。2017年3月5日至3月18日,学校对通过初步面试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形式分为笔试和面试(含心理测试)两个环节。笔试、面试具体形式、要求及时间安排以人事处网站通知为准。 ㈥确定拟聘人选。学校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聘方案,经校长办公会议研究确认后予以公示。 ㈦公示。人事处在校园网主页上对全部拟聘候选人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㈧学校审批。公示期满报学校审批。 四、聘用管理 ㈠聘用人员均按A类人事代理方式管理。有关A类人事代理的相关政策见人事处网站《陕西师范大学人事代理工作暂行规定》。 ㈡新聘A类人事代理人员继续执行学校相关规定,享受租房补贴,不再参与校内集资建房或分配住房。 ㈢招聘完成后,由学校根据聘用人员情况和用人单位具体需求统筹安排工作岗位。聘用人员工作满一年后,学校根据用人单位意见,结合个人意愿进行岗位调整,正式确定工作岗位。 五、注意事项 ㈠应聘人应按要求提交报名应聘资料,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报名资料不完整或不符合规范的报名无效。 ㈡应聘人所填写信息与实际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联系人:张老师文老师 联系电话:(029)85310360,来电时请说明是在教师招聘网看到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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