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发展需要,现决定面向社会招聘编内专业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 具体的招聘人数、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厦门城市职业学院简化程序招聘编内教师岗位信息表(2017年2月)》(附件一)。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招聘岗位设置的资格条件。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2月1日至2017年4月1日 2.报名方式: 凡有意应聘者请登录我校组织人事处招聘管理平台注册填写报名信息,并填写《厦门城市职业学院简化程序招聘报名表》(附件二)且随附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发送至组织人事处邮箱file:///C:/Users/ADMINI~1/AppData/Local/Temp/ksohtml/wpsB0F8.tmp.png,邮件标题请注明:应聘具体岗位、姓名、学位、职称(例如:应聘光电技术教师+张三+博士+副教授) 报名注意事项:时间计算截止到2017年4月1日,如:最高年龄要求40岁是指1977年4月1日(含)之后出生的人员,最高年龄要求45岁是指1972年4月1日(含)之后出生的人员。 四、考核 简化程序招聘主要考核应聘者的专业素养、教学能力和专业操作技能等综合素质能力。 五、体检、政审考核与公示 (一)体检和考核人选从笔试、面试成绩均合格者中,根据综合总分排名顺序,按与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 (二)体检。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到指定的医院集中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文件的要求,具体检测方法由体检医院结合实际确定。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三)政审考核。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核,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再次进行审核。 (四)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0592-5909095 学院主页:http://www.xmcu.cn;E-mail:file:///C:/Users/ADMINI~1/AppData/Local/Temp/ksohtml/wpsB0F9.tmp.png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前埔南路1263号(邮编:361008) 附件一:厦门城市职业学院简化程序招聘编内教师岗位信息表(2017年2月) 附件二:厦门城市职业学院简化程序招聘报名表 附件三: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6年) 厦门城市职业学院 二0一七年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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