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余教〔2016〕197号《杭州市余杭区教育系统编外用工管理暂行办法》的精神百丈镇中心幼儿园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招聘保育员1名。具体如下: 一、招聘条件 1.热爱学前教育事业,关爱幼儿,尊重幼儿人格,富有爱心、责任心、耐心和细心; 2.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奉献精神; 3.具备完成岗位工作职责和任务所需要的身体条件,容貌端正; 4.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具有一定的普通话水平,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以下条件者优先考虑: (1)百丈镇本地户口; (2)具有保育员证书或国考保教知识合格证书,并出示相关证件或网上可查到的证明; (3)有从事过幼儿园保育工作经验。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用人单位开除的; 3.有家庭精神病史或者脾气暴躁人员; 4.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不受理报考的人员。 二、方法步骤 本次招聘工作分为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核、面试、考察考核、体检、公示、签订劳动合同等环节。 (一)发布公告 通过《杭州余杭门户网站》进行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本次招聘工作采取现场报名形式。 1. 报名时间:2017年2月23日; 2.报名地点:百丈镇中心幼儿园; 3.报名所需资料: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保育员证或国考保教知识合格证书、最高学历毕业证、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并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 4.报名电话:唐老师18058761221; 5.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百丈镇中心幼儿园集中进行资格审查。 (三)笔试、面试 1.时间:2017年2月24日上午9:00。 2.考试地点:百丈镇中心幼儿园。 考试形式: 分笔试和面试:笔试采取保育知识书面答卷; 笔试结束后采取岗位1:2录取面试,采用答辩形式,主要考查应试者的语言表达能力、专业知识等方面内容问答。 3.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40%加面试成绩×60%之后的总分,按招聘岗位与报考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考核、体检人员名单。 (四)考察考核:对面试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修养、能力素质、资格条件等方面情况进行考察考核。 (五)体检:由百丈镇中心幼儿园组织考生到指定医院统一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保教人员的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在考察考核或体检过程中出现不合格者,即取消其报考资格。所出现的空缺名额,根据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在杭州余杭门户网站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间无异议者,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七)签订劳动合同 公示结束后,被正式录用,我们将通知发到你本人,请你在2017年3月1日到百丈镇中心幼儿园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严格按《劳动合同法》及其相关条例的要求签署。用人单位根据劳动合同书对录用人员进行正式管理。 三、福利待遇 新录用合同制编外人员的工资待遇按照余教〔2016〕197号《杭州市余杭区教育系统编外用工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四、其他 1.报考人员必须对本人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或录用资格。 2.请各位考生适时关注杭州余杭门户网站站发布的招聘工作信息。 3.咨询电话:1805876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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