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南师范学院(原湛江师范学院)是一所具有百年师范教育历史的广东省属普通本科院校,坐落在中国大陆最南端的美丽港城湛江市。学校设有18个二级学院,现有本科专业62个(其中师范类专业30个),涵盖教、文、法、经、史、理、工、农、管、艺等10大学科门类;师范专业涵盖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等培养类别,形成了门类齐全、培养培训一体化的完备的教师教育体系。学校面向全国15个省区招生,全日制在校本科生23000多人。 根据学校的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9名辅导员,现将相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中共正式党员,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政治理论水平,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热爱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身体健康,能胜任辅导员岗位的工作。 3.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协调沟通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本科或研究生期间担任过学生干部。 4.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硕士以上学位;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 5.2017年应届毕业生,且须在2017年7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境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二、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硕士研究生聘为专技11级岗。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且不予录用。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 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报名时间截止至2017年2月27日。 (二)报名地点和方式 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网上报名,并请同时将纸质版材料寄至学生处(地址: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寸金路29号紫荆楼301室,邮编524048,联系电话3183751),同时有网络版和纸质版材料的人员才算有效报名。应聘人员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岭南师范学院2017年应聘人员报名信息登记表》(附件3),连同个人简历、本人彩色证件照,身份证、本科毕业证及学位证书、应届硕士研究生就业推荐表、所获的资格证书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如辅导员岗位要求的党员、学生干部等证明)等扫描电子版材料打包(大小不超过20MB)发送至邮箱197557999@qq.com,投送简历要求:邮件主题鲜明,请注明应聘岗位、姓名、教师招考论坛。 (三)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gdhrss.gov.cn)或岭南师范学院网(http://www.lingnan.edu.cn/),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 2.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四)报名资格审查 1.初审:报名时间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资格条件审查结果将以网络公告(岭南师范学院校园网公开招聘信息栏)的形式予以公布,请注意查看。 2.复审:通过初审的应聘者于笔试前一天带应聘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我校接受资格复审,通过复审者发给准考证。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 本次辅导员招聘考试在我校进行,考试方式包括笔试和面试。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 笔试以闭卷形式进行,考试内容涉及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时事与政策、学生工作相关知识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等,所有内容均不指定考试用书,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并列。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根据笔试成绩,按1:3比例进入面试。如果入围人数达不到1:3的,按照实际入围人数进入面试。 2.综合面试 学校组成评审专家组(人数不少于7人),对考生进行综合面试,采取现场问答和无领导小组讨论等形式,考察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能力与素质。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 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综合面试成绩*60%。 五、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严格执行。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七、公示和聘用 报考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和岭南师范学院网人才招聘栏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八、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网上邮件报名,接收报名信息计算到报名截止日的24:00为止。纸质版材料以邮戳投递日为准。 (二)关于递补调剂的说明。 因面试人选出现空缺、体检不合格的、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或者个人放弃聘用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三)获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初次就业人员的试用期12个月,其它人员6个月。签订聘用合同后,现岗位服务期至少4年,服务期内不允许校内岗位调整。 九、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59-3183755(人事处)0759-3183751(学生处) 监督投诉电话:0759-3182832(纪委监察处) 附件: 1.岭南师范学院2017年度辅导员岗位需求计划(附后)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3.岭南师范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信息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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