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办公厅《关于激励引导教育卫生人才服务基层的意见》(川委办[2014]7号)文件的相关规定,为切实解决我县专业教师缺乏的矛盾。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一批中小学音体美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方式 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直接考核招聘。 三、招聘人数及职位 本次计划招聘中小学教师87名。具体招聘职位详见《南江县2017年公开考核招聘中小学音体美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面向全国范围公开招聘符合公告及《岗位表》相关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条件; 4、考生应于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所报考职位要求的学历及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5、报考考生年龄为18-30周岁(1987年8月1日至1999年8月1日期间出生)。 (三)限报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能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有违纪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本人不愿意承诺聘用后在聘用单位至少工作满五年的; 7、我县在编在岗教师未经用人单位、教育和人事部门批准同意报考的; 8、近三年内参加我县教师招聘体检、政审、聘用弃权的; 9、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7年3月9日至13日。 2、报名地点:县教科体局人事股(红塔新区进修校院内)。 3、报名办法: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需持有效身份证报名。 4、报考岗位:报考人员报名时必须按招聘公告公布的岗位要求及条件报名,所学专业必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一致,每个报考人员限报1个岗位。 5、报名材料: (1)《报名信息表》1份(现场领取并填写);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学历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报考需提供同意报考证明1份; (5)近期免冠彩色1寸照片4张; (6)往届生须提供电子学历备案表,应届生须提供高校招就处盖章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凡弄虚作假或隐瞒相关信息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6、报名费用: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报考人员需缴纳面试费80元。 7、资格初审: 由县教科体局对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报考材料进行资格初审。报考材料的真实性,以考核和查阅档案核实确认情况为准。初审合格的现场发放准考证。若某岗位符合条件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2:1时,则相应调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名额,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可改报其余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面试 所有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办法:面试采取专业技能考核。 (1)音乐专业测试声乐、弹唱和特长。 (2)体育专业测试跑、跳、投等。包括身体素质测试项目和加试项目(加试项目为田径的跑类、跳类、投类或者三大球一小球中之一)。 (3)美术专业测试速写、素描和特长。 3、专业技能考核实行100分制计分,考核结束当场计算公布考生得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为考核不合格,不予聘用。 (三)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根据考核合格人员面试成绩,按照岗位学科拟聘人数依次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则组织加试,面试成绩以加试成绩为准。体检人员名单及时间通过南江县政府门户网站对外公布。 2、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规定执行。行业有特殊要求的,按法律法规或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之日起三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批准复检一次。复检由招聘单位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 3、因体检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缺额,按照考核合格面试成绩分岗位学科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四)政审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县教育科技体育局对其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因未参加考核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照面试成绩分学科由高分到低分等额进行递补。 (五)公示 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合格者由县教育科技体育局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南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按照面试成绩分学科由高分到低分等额进行递补。 (六)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后,由县人社局等相关部门办理聘用手续,实行岗位聘用管理。考核招聘人员服务期不少于5年,服务期限未满的,一律不得申请调动。拉通排名职位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由考生依次选择岗位后再办理聘用手续,若面试成绩并列则抽签确定选岗顺序。 2、拟聘人员若在规定时间内不签订聘用合同、不报到或不服从安排的,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纪律要求 1、对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无论任何时候发现或被人举报并查证属实,均取消聘用资格。 2、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工作纪律,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对违规违纪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相关提示 1、报考者在招聘期间(考试时除外)必须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通讯畅通,如因通讯问题联系不上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2、招聘过程中的信息发布及调整、补充等事项,将通过网站公告。因报考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南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递补、聘用的,所有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3、请考生妥善保管身份证、准考证等重要证件,自行负责整个选聘过程的人身和财物安全。 本公告由南江县教科体局、南江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县教科体局:0827-8225533县人社局:0827-8227499 举报电话: 县纪委:0827-8225189县人社局纪委:0827-82273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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