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区教育事业发展对人才的需要,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及我区实际,决定面向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和华南师范大学等高等院校公开招聘中学教师。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每位毕业生竞聘时只能报一个岗位)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对象 1.2017年应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且本科须是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的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 2.户籍、生源地不限。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和职业道德素养,遵纪守法; 2.具有扎实的文化基础知识,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教育教学能力,胜任相应岗位的教育教学工作并持有相应岗位的教师资格证; 3.年龄计算截止至2017年8月31日止; 4.应届毕业生应按时取得毕业证书、学位、教师资格证书。不能按时毕业并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取消聘用资格。 5.身体健康。 三、招聘办法及安排 本次招聘遵循公开招考、平等竞争、择优录用原则。具体程序如下: (一)招聘介绍、报名和资格审查 应届毕业生报名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及个人简历报名。经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通知参加笔试。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主要考查相应职位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以闭卷形式进行,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笔试不合格者不进入面试。具体安排: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所报考岗位职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分数并列者一并入围。如笔试合格人数不足,则按实际笔试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取消面试资格。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表达能力、应变能力、教育技能、仪容仪表等综合素质,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具体安排: (四)确定拟录用人员 根据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在面试成绩优良的人员中,按所报考岗位职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人员名单并现场签订意向书,同时应聘者递交就业协议书,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确定初选人员名单并签订就业协议。 (五)体检、考察 初选人员的体检由仲恺高新区宣教文卫办统一组织实施,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考察工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聘用手续、待遇 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经区党群办核准后,由区宣教文卫办发放聘用通知书。被聘用人员必须在聘用通知下达之日起30天内办完相关录用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其聘用资格自动取消。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期内各项待遇与在职在编人员相同。被聘用人员试用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聘任期为5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关系。 本公告由惠州仲恺高新区宣教文卫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52-26098420752-3270508 惠州仲恺高新区宣教文卫办公室 2017年3月1日 仲恺高新区经济社会与教育概况 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下简称“高新区”)是1992年经国务院批准成立,并以近代民主革命先驱廖仲恺先生的名字命名的国家级高新区,目前下辖仲恺高新科技产业园、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惠南高新科技产业园、留学人才发展基地4个园区以及陈江、惠环、沥林、潼侨、潼湖5个镇(街道),区域总面积500多平方公里,实际管理面积320平方公里,常住人口近50万。 2010年体制机制改革以来,高新区先后获得国家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国家火炬计划惠州仲恺激光头产业基地、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等多个国字号招牌,在全国百强产业园区排名中挺进前30位。当前,全区始终坚持以创新驱动发展为战略引领,全力加快经济社会城市转型升级,加速推动高新区“三次创业”新征程。2016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580.4亿元,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2713.3亿元,税收收入147.9亿元,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突破29.3亿元。 高新区有中等职业学校1所,公办中小学34所,民办中小学19所,在校学生5.8万人;幼儿园56所,在园幼儿1.6万人;各类民办教育培训机构14所,成人教育学校、青少年宫、教育基地、企业培训机构等教育功能单位齐全。国民教育结构完善,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公办民办教育齐头并进,2010年通过省教育强区督导验收,2014年通过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区督导验收和全国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区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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