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教师队伍素质,推进我区高中教育事业发展,现就2017年莆田四中考核招聘高中新任教师制定如下方案: 一、招聘对象:全日制应、往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位、学历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人数、条件要求(3个岗位,共3人) 其他条件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教育事业,具有敬业奉献精神,思想品德好,身体健康,能胜任中学教育工作。 2.年龄30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3月18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生可放宽到35周岁及以下(即1982年3月18日及以后出生)。 3.所有证书,包括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书等,必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应届毕业生的有关证书取得时间可放宽到2017年8月31日前,其中博士学位可放宽到2017年10月31日前取得)。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的其它情形的人员,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不得报名。 三、报名方式 应聘者需提供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书等复印件各一份。 1.材料邮寄到莆田市荔城区教育局办公室,并将上述材料扫描件发送到lcqjyjrsg@126.com。 2.联系人郑建山,联系电话:0594-2212325 联系地址:莆田市荔城区镇海街道北大北街15号(邮编351100)。 3.应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明和应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材料应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报名时间及面试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自发布之日至5月20日止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招聘程序 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资格初审、复核、面试、考核、体检等工作由区教师招聘领导小组组织,择优聘用。具体招聘工作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区人社局参与对招聘工作组织的指导和实施方案的监管,邀请区人大和区纪检监察机关对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 1.面试对象: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者,全部列为面试对象。 2.面试办法:采取编写教案、上一节完整的课(当某个岗位报考人数超过8人时,则该岗位采用课堂片段教学)的方式进行。届时由评委在面试指定教材中,随机设定若干课题,同一学科考生抽签确认面试顺序后,由第1位面试考生随机抽取一个(同一学科同一课题,下同),根据抽选课题的教学内容,设计教学方案(时间60分钟),不评分,然后进行课堂教学(40分钟)或课堂片段教学(时间10分钟),评委予以评分,课堂教学或课堂片段教学成绩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3.面试使用的教材 语文: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语文》必修1(人民教育出版社) 历史: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历史》必修1政治文明历程(岳麓书社) 生物: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生物》必修1分子与细胞(人民教育出版社) 4.计分办法: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评分采取各去掉最高分、最低分各1个,取平均分为考生得分,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超过1:1比例进入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必须达60分以上(含60分),方为合格;报考人数和岗位招考数按1:1比例进入面试的(含面试时因其他考生放弃造成1:1比例的),面试成绩必须达70分以上(含70分),方为合格。 5.评委组成:面试评委由区教师招聘领导小组负责随机抽调,每组由7人组成。 六、考核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1:1比例对面试合格的报考者组织考核。考核包括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重点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计划生育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七、体检 1.地点: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的综合性医院。 2.对象:经考核合格的应聘对象。 3.标准:参照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相关规定执行。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八、聘用 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均合格的人员中综合考虑,择优确定,并在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予以办理聘用手续。招聘结果报市人社局备案。 递补 进入体检、考核的人员因体检、考核缺席或考核不合格而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原则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合格线上考生的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十、其他事项 通过招聘程序所确定的拟聘用人选,必须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获得相应的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区教师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荔城区2017年公开考核招聘高中新任教师报名登记表 荔城区教育局荔城区人社局 2017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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