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市委《关于进一步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的意见》,结合虹口区社区工作需要,根据《虹口区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实施意见(试行)》(虹委办[2015]40号),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270名。 一、招聘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本市常住户口。 3、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岗位要求和报考条件详见《2017年上半年虹口区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二、考试报名和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17年3月20日10:00至3月24日16:00。 2、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报名前应准备好符合要求的电子照片。报名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要求清晰,亮度足够,jpg格式,高度105至210像素内,宽度75至150像素内,大小100KB以下。(若上传不清晰的照片或使用非本人照片,资格审核一律不予通过) 3、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和拟报岗位的要求,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4、报名设资格审核,考生报考后,招录单位会在两个工作日内,根据岗位要求对考生的报考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的,方可视为报名有效,且考生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审核不通过的,视为报名无效,系统会将考生的报考请求退回,考生可以重新选择岗位报考,招录单位不再另行通知。 5、准考证下载时间:2017年4月5日10:00起,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6、特别告知: (1)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报名时,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虹口区社区工作者报名信息表》。报考人员应对报名时填报的个人信息和上传的电子照片负责,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填报信息不实,后果自负。 (2)资格审核结果由考生自行在报名系统查询,招录单位不另行通知。 (3)考生应根据报名时间节点以及资格初审的要求,合理安排报名时间。因资格初审不合格,且未能及时另选其他岗位报考而错过报名时间的,视作考生放弃报考。 三、考试方法和内容 1、考试方法:分笔试和面试。 2、笔试科目:考生可于本站下载考试大纲。 3、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定于2017年4月8日(周六)进行,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网上下载打印的准考证为准。 4、笔试成绩于2017年4月21日10:00起公布,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查询。 5、面试相关事宜另行通知。未进入面试的考生不再通知。面试时,报考人员须根据面试通知要求携带相关材料,凡发现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将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四、其他事宜 1、考生因体检、政审原因未通过的、或自愿放弃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由综合成绩排名其后的考生依次替补。 2、通过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后,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虹口区门户网站公示7天,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3、其他关于年龄、工作年限的计算方法等问题请详细阅读《2017年上半年虹口区社区工作者招聘考试问答》。 五、咨询及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25015551 监督电话:25015556 报名网站:http://www.ecloudexam.com/website/ecloudform/1702271051 建议使用浏览器:Chrome(谷歌浏览器)Firefox(火狐浏览器) 提醒:ie9以下浏览器不支持 虹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3月15日 file:///C:/Users/%E9%9B%AA/AppData/Local/Temp/msohtmlclip1/01/clip_image001.gif2017上半年虹口区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简章.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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