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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青浦区司法局2017年招聘6名司法文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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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17 15:41: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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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青府办发【2007】15号文件有关规定,我局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文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报名条件:

1、具有青浦区常住户籍;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3月15日以后出生);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3、具备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和组织协调能力,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电脑操作水平;

4、学历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5、身体健康。符合《上海市机关工作人员录用体检标准》规定的条件。

二、报名办法和报名时间: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公告,现场直接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请携带学历证书、户口簿、身份证(均需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

报名时间:2017年3月25日(星期六),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00-4:00

报名地点:青浦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内)(青浦区青松路231号)

咨询电话:59723112

三、考试方法和内容:

本次考试分为笔试面试,笔试内容主要有公共基础知识、应用写作、相关法律法规等。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面试人员按照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时间另行通知,未进入面试的考生不发通知书。笔试成绩占总分40%,面试成绩占总分60%。

笔试和面试总成绩前6名予以录用,第7-12名作为候备人选,列入司法文员储备人员库。一旦工作需要,即予办理录用手续,有效期保留两年。

四、准考证的领取:

2017年4月1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下午1:30-4:00,在青浦区司法局1212室凭身份证领取准考证(可凭考生身份证代领)。逾期不领视作自动放弃。

五、合同期间的待遇:

经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间待遇:参照《青浦区区级机关事业单位部分工作人员实行派遣管理的试行意见》(青府办发【2007】15号)规定执行。

笔试、面试成绩及录取名单公布于“上海市青浦区司法局”网站。本《公告》由青浦区司法局负责解释。

附:《2017年青浦区司法局司法文员招聘报名登记表》

上海市青浦区司法局

2017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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