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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山东滨州市邹平县教育局选聘32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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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18 14:03: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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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邹平县教育局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为局机关公开选聘事业工作人员32名。选聘简章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现为邹平县教育系统正式在编、在岗教职工,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三)应聘人员年龄45周岁以下(1971年3月21日以后出生),工龄6年及以上(2011年3月底以前参加工作)。教育局原借用人员不受年龄、任职经历、学历、专业限制;

(四)具有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应聘人员的学历证书须在2017年3月21日前取得。有教师资格证。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年度考核有不合格经历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选聘人数岗位

拟选聘岗位、人数及相关信息见《邹平县教育局公开选聘事业人员岗位表》。报考只能根据自身条件选择其中一个岗位,不得兼报,笔试面试、考察、选聘、递补均分别按岗位进行,岗位之间不交叉。

三、报名、初审和缴费

(一)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3月21日9:00—3月22日16:00

报名地点:教育局人事股701室。

应聘人员登陆邹平教育信息网(www.zpjy.gov.cn),下载打印报名表并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报名时每人提供2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及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第一学历和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和任职经历证明(报考办公室岗位的还需要提交所在党支部开具的中共正式党员证明),现场报名。报名人数应达到选聘计划的3倍,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选聘人数3倍的岗位,计划选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选聘计划;计划选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选聘计划。应聘取消选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不办理改报手续的,视为放弃。

(二)缴费

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局鲁价费函〔2016〕2号文件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

四、考试考察

(一)笔试

凡应聘人员首先参加笔试,委托外地出笔试试题,考试内容为公共知识,即考试《中小学校管理评价》、我省出台的关于基础教育综合改革、校长教师交流轮岗、中小学校教师县管校聘等文件、《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法律法规、公文写作知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相关内容。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为保证新进人员的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邹平县教育局公开招聘事业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时间:2017年3月25日上午9:00—11:30,考试地点、考场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必须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 (两证缺一不可) 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面试通知等有关事项均在邹平教育信息网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二)面试

在合格分数线内,根据选聘岗位的选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因弃权等原因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参加面试人员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即在规定的时间内,就给定的问题在思考的基础上面对评委回答,评委根据参选者的表现,对参选者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进行量化分析,给出客观综合评价。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满分10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聘用资格。同一选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若仍相同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成绩排序。

(三)考察

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选聘计划,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采取干部任用考察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参选者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考察不合格者一票否决,在同一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察人选。

五、体检

对考察合格人选,到指定医院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进行体检。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出现体检不合格和放弃体检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参加面试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再考察、体检。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组织领导

为保证选聘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由分管县长、县编办、县人社局、县教育局组成的选聘工作领导小组。整个选聘工作由县编办、县人社局派人全程实施监督。各学校要积极支持本单位教职工参加选聘,对参选不成功者,不得有歧视行为,否则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拟聘用人员情况将陆续在邹平教育信息网公示。应聘人员要密切关注网络信息发布情况并保持通讯畅通,以防错过重要信息。在规定时间内达不到各项工作要求的责任自负。

本次选聘不举办、也不授权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本简章由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43-4268073 18754321935

原标题:邹平县教育局公开选聘事业人员简章

点击下载>>>

1.邹平县教育局公开选聘事业人员岗位表.xls

2.邹平县教育局公开选聘事业人员报名表.doc

邹平县教育局公开选聘事业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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