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我院人员结构,根据江苏省人社厅及江苏省卫生计生委相关要求,现将我院2017年参加江苏省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附件)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计算年龄和工作经历的基准时间为2017年3月31日。 5、本次招聘没有户籍要求; 6、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招聘办法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专业测试、技能操作)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试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面试(专业测试、技能操作)由我院自行组织。 (二)统一笔试 1、科目 笔试科目均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各类岗位的笔试科目名称相同,但内容互不相同,各考相应试卷。岗位的类别见《江苏省2017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岗位表》中“岗位类别”。考试范围见《江苏省2017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日期:2017年4月15日。 管理类岗位考试时间为9:00-11:30; 通用类专业技术岗位考试时间为9:00-11:30; 工勤技能类岗位考试时间为9:00-10:30。 笔试地点:南京、徐州、常州、盐城均设有考点,应聘人员在报名时任选一地点参加笔试。 3、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笔试成绩将以百分制的形式在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江苏省人事考试网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 (三)面试(专业测试、技能操作) 1、统一笔试阅卷结束后,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各类岗位的最低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在1:3的范围内确定参加面试(专业测试、技能操作)(以下简称“面试”)人选。在1:3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7个工作日内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部门(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2、我院在面试前将对参加面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江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等有关网站公布。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应聘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3、面试由我院组织,面试成绩现场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60%;形成竞争的岗位,除岗位表中有特殊说明外,面试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50%。专业测试、技能操作合格分数线与上述要求一致。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统一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按50%计算。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 四、报名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江苏省人事考试网(rsks.jshrss.gov.cn)。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7年3月22日09:00-3月28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17年3月22日09:00-3月29日16:00; 3、缴费确认时间:2017年3月22日09:00-3月30日16: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2)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参加考试后,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于2017年4月17-18日到笔试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办理减免考务费登记手续,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退还报名费。 (3)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4)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须在4月12-14日登陆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直接与省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25-83236083。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一般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17年3月31日9:00-16:00登陆江苏省人事考试网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3、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事业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岗位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招聘人员,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③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④有协议明确2017年8月31日前不得解聘(离开)的人员、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五、聘用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招聘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我院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我院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六、招聘咨询电话 招聘政策咨询:025-83236075、025-83236122、025-83236027、025-83236078; 招聘考务技术咨询:025-83236083; 我院招聘部门政策咨询:025-68170913 七、招聘工作监督 省纪委、省监察厅驻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纪检组、监察室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25-83276012。 八、招聘工作举报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236075。 原标题:江苏建康职业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公告(参加人社厅统考岗位) 点击下载>>> 2017年江苏建康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岗位表.doc 江苏建康职业学院 2017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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