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我县教育现代化进程,结合我县教师队伍建设的实际,根据《长兴县优秀教育人才和紧缺急需教育人才引进办法》(长政办发〔2013〕89号)文件精神,决定引进优秀教育人才和紧缺急需教育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引进计划 详见附件。 二、引进对象及条件 1.基本条件 具有较高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热爱教育事业,服从安排,乐于奉献;具备从事教育教学的基本素质,语言表达能力强;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非师范类毕业生须两年内取得教师资格,一年内未取得教师资格的推迟见习期考核时间至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次月,最长不超过两年,两年内仍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予以解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2.资格条件 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历届大专及以上毕业生(体育、烹饪专业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历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引进对象生源地或户籍不限。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4月7日下午16:00(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各招聘学校(长兴中学:体育;长兴职教中心:机电、烹饪;长兴技师学院:机械岗位一、机械岗位二、电子商务、电气工程、计算机) 联系人:长兴中学:徐老师,13868260918;长兴职教中心:朱老师,13511265260、05726023929;长兴技师学院:熊老师,13511262425。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应聘岗位。各招聘学校负责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初审,报名截止后,将报名情况汇总并上报县教育局组宣人事科。 四、引进方式及程序 报考人员到招聘学校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历届生:身份证、个人简历、报名表、毕业证书及教师资格证书(师范类毕业生提供)、职业资格等级证书、各类获奖证书、以及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应届生:身份证、个人简历、报名表、毕业证书及教师资格证书(师范类毕业生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师范类学校学生证明(应届师范类毕业生提供)、职业资格等级证书、各类获奖证书、以及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在学校初审的基础上,县教育局组织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复审,合格者方可参加考试。 测试分为专业技能测试(现场技能操作考试)和综合面试两部分。测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专业技能测试占70%,综合面试占30%。经评委打分评定,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择优录用。总成绩相同时,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者为先。测试合格分为60分,不合格不予录用。 五、其他 报考者须如实填写《2017年长兴县引进优秀教育人才报名表》,按招考学科报名,所学专业与公告中引进计划要求一致。每人限报1门学科,一经报名不能更改。 六、体检 县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 七、考核及录用 由县教育局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业情况等进行全面考核,合格人员名单将在长兴教育网、长兴县人事人才网上进行公示。拟录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人事关系手续,否则取消录用资格,应届毕业生未能按时(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将取消录用资格。被取消录用资格所空缺的岗位或其他原因造成该岗位人选空缺的,不再递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与聘用学校签订一年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比照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发放。一年后经考核合格,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期限必须在10年以上。考核不合格的,终止劳动合同。 咨询电话:0572-6228136、0572-6228156 监督投诉电话:0572-6228110 原标题:长兴县教育局2017年引进优秀教育人才和紧缺急需教育人才公告 点击下载>>> 2017年长兴县引进优秀教育人才报名表 2017年长兴县教育局引进优秀教育人才和紧缺急需教育人才 长兴县教育局 2017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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