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创办于2001年,是一所经教育部批准、由广西师范大学按照独立学院模式和机制举办、面向全国招生并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综合性应用型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学校地处
历史文化名城、国际旅游名城桂林市,坐落在漓江之滨、雁山脚下,东向与广西师范大学雁山校区隔路相对,并与桂林旅游学院、桂林理工大学雁山校区及广西艺术学院桂林校区相比邻。建校15年来,学校始终秉承“向学向善,自律自强”的校训,坚持以学生为中心的核心办学理念,既博采众长又大胆创新,综合办学实力位居全国同类高校百强行列。目前已开设涵盖经济学、法学、
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学科门类的40个全日制普通本科专业,初步形成了以应用文科为主体、应用与基础学科相互渗透、师范与非师范专业协调发展的专业格局。现有全日制在校本科生近1.2万人,与广西师范大学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10余人。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见《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2017年度专任
教师招聘计划信息表》(附件1)
(二)申请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精神;
2.具有履行职位职责的文化程度、知识、能力,符合招聘职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职称等资格条件;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执业(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3.仪表端庄,具有较好的普通话水平和语言表达能力;
4.身体健康,能适应职位要求,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5.《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2017年度专任
教师招聘计划信息表》中各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待遇说明
(一)学校实行全员聘任制,人事关系和档案挂靠桂林市人才中心,按桂林市相关规定为教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五“险”一“金”)。
(二)根据广西师范大学师政人事[2016]86号和广西师范大学漓院政人事[2016]40号文件精神,自2017年起,我校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职称的教职工,可直接纳入广西师范大学聘用管理;具有高校副高级职称满2年或具有企(行)业从业经历满2年并具有副高级职称的专任教师、在我校担任高层管理干部或担任中层管理干部满2届的骨干人员,可择优纳入广西师范大学聘用管理。纳入广西师范大学聘用管理的我校骨干人员,在学历教育、福利性住房、子女入学、医疗保障、退休养老等方面与广西师范大学校内同类人员享受同等待遇。
(三)学校可为新入职的博士、正高级职称人员及夫妻均为我校教职工人员提供廉租过渡房(带厨房卫生间的两房一厅)1套。其他新入职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向学校申请廉租过渡房。
四、申请办法和材料提交
(一)来校现场申请
现场申请地点:广西桂林市雁山区雁中路3号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党政事务部人力资源办公室(行政管理中心3109室)。申请者应提交如下材料:
1.《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专任教师职位申请表》(见附件2)。可另附个人简历、科研成果列表等相关材料。
2.不超过一页篇幅的自荐信,并在右上角附上个人近期全身彩色照片。
3.证件、资料类附件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1)身份证(非中国大陆地区居民可提供护照等身份证件);
(2)学历及学位证书(留学归国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文件);
(3)教师系列职务资格任职证书或其他系列职称证书;
(4)本科和研究生阶段的成绩单(毕业不到3年者必须提供;相关职位如有明确要求的必须提供);
(5)申请职位要求提供的,以及可证明个人资历、能力的其他材料。
(二)电子邮件申请
将上述现场申请时须提交的全部材料扫描或复印后,制作成一份PDF格式文档,文档按“2017年专任教师申请+姓名+
教师招考论坛”的格式命名,并发送至该电子邮箱。无法通过电子邮件传送的个人著作或作品集等材料,请通过EMS或顺丰速运(恕不接收其他快递)寄至:广西桂林市雁山区雁山镇雁中路3号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党政事务部人力资源办公室,邮编:541006。
五、其他事项和联系方式
(一)凡符合条件的申请者,由我校另行通知招聘考试考核时间和地点。招聘考试考核及聘用办法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开招聘管理规定执行。
(二)申请者提供的申请材料须真实准确,一经发现存在虚假不实之处,将取消其申请资格。
(三)申请者提交的申请材料一律不予退还,请勿寄送重要材料原件。
(四)本年度招聘计划信息将根据我校教师职位变化情况作相应调整并确定报名截止时间,请申请者随时关注招聘计划信息更新情况。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嘉伟
联系地址:广西桂林市雁山区雁山镇雁中路3号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党政事务部人力资源办公室(行政管理中心3109室)
邮政编码:541006
联系电话:0773-3696128,来电时请说明是在教师招考论坛看到的信息。
附件:
1.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2017年度专任教师招聘计划信息表(附后)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
2017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