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海南仲裁事业的快速发展、满足本委仲裁工作量不断增加的需要。经本委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工作人员。 一、时间安排 1、2017年2月15日至3月31日接受报名; 2、2017年4月1日—5日简历筛选; 3、2017年4月10—15日笔试,面试; 4、2017年4月16日—5月10日考察、决定录用。 二、选聘岗位及应聘条件 1、选聘岗位: 海南仲裁委员会三亚仲裁院分管业务的副院长1名,海南仲裁委员会研究部门负责人1名 应聘条件: 1)全日制法律本科以上学历(民商法专业); 2)男性:55岁以下,女性:50岁以下; 3)四级高级法官以上资历或执业律师10年以上(含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务部门负责人)或法学教育、法学研究机构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具有领导工作经验。 工作地点:海口、三亚 2、选聘岗位: 海南仲裁委员会外事部门负责人1名 应聘条件: 1)本科(或研究生)英语专业; 2)英语流利交流、翻译; 3)男性:50岁以下,女性45岁以下; 4)法律专业和有境外工作经验者优先。 工作地点:海口 3、选聘岗位: 海南仲裁委员会业务秘书6名 应聘条件: 1)全日制本科民商法专业法学学士以上学位; 2)法学硕士,执业律师,英语专业人才优先; 3)年龄:35岁以下。 工作地点:海口、三亚 三、报名方式: 1、电子邮件: 13976670066@163.com(简历须注明应聘岗位) 2、邮寄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和平大道20号鹏晖国际大厦12楼 邮编:570208 海南仲裁委员会综合处(信封上须注明“应聘”字样) 联系人:殷秘书:13976670066 联系电话:0898-68570911,传真:0898-68570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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