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国家高新区是国务院批准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全国创新型特色产业示范园区。现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工作人员,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一)泸州高新区政务服务大厅不动产登记窗口岗位:拟招聘2名工作人员 (二)泸州高新区政务服务大厅规划建设窗口岗位:拟招聘2名工作人员 二、报名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未受过刑事处罚和未了结的民事案件; (三)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 (四)学历要求: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五)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计算日期截止到2017年3月30日)。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参加的情况。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2017年3月27日—31日,4月3日—7日,每天9:00-17:00。现场报名,不收取报名费。报名时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关职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泸州高新区编外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正反面打印,泸州人事考试网、泸州国家高新区网页均可下载报名表),2张近期彩色证件照,前往泸州高新区管委会办公楼党工委组织部(312室)进行资格审查。咨询电话:0830—3592097。 (二)资格审查 泸州高新区党工委组织部将对报名者资格进行初审,审核通过后通知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笔试 内容为公文写作、办公自动化应用、经济基础知识等。 (四)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照招聘职位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面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最终根据笔试及面试总成绩,综合研究确定拟聘人员。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统一组织拟聘人员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办法相关规定执行。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综合考核评分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地点、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最终聘用人员名单,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招聘人员一经录用,即签订劳动合同,按国家规定为招聘人员缴纳五险一金。 (二)录用人员薪酬待遇按《泸州高新区编外人员聘用工作管理办法》标准执行。 泸州高新区管委会 2017年3月22日 附件:泸州国家高新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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