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宁波市教育局同意宁波TAFE学院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业技术岗位人员1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TAFE学院是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核准备案的浙江省首家中高一体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由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澳大利亚西悉尼TAFE学院和宁波外事学校三方合作组建,被澳大利亚技能质量监督署誉为中国境内最成功的一个TAFE项目。学院占地487亩,项目总投资10.5亿,建筑总面积20.7万平方米。一期建设面积8.5万平方米,已于2016年11月投入使用;二期建设面积7.6万平方米,已于2016年10月动工,计划于2018年底交付使用。 学院目前开设市场营销、金融管理与实务、报关与国际货运、艺术设计四个专业;未来,学院将以英语、德语、法语、日语、俄语、韩语、西班牙语等13种外语教学为依托,集聚国(境)外多种优质职教资源,构建外经外贸、视觉设计与传媒、表演艺术、学前教育、健康休闲服务、生产服务等六大专业群,培养面向宁波经济社会发展和文化大市建设的国际化技能人才。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试讲(含实践技能测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备注:职称、执业资格、中共党员的取得时间和年龄、工作经历、留学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属于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的可凭学校推荐表和学生证报名,但须于2017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属于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的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报名,但须于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认定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以所学课程名称为准。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1)文科类课程教师岗位采取邮箱报名的方式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4月6日止。 报名办法: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应聘材料邮寄至我院人事处(地址:宁波TAFE学院行政楼212室组织人事处,宁波市杭州湾新区金溪南路129号,邮编:315336)或将应聘所需提交材料的扫描件发送E--mail至109468323@qq.com邮箱。邮件主题请标明“应聘岗位+姓名”。 (2)其他岗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17年4月5日至6日上午8:30-下午16:00。 报名地点:宁波市海曙区启运路298号宁波外事学校行政楼201室人事室。 报名办法:请自行前往宁波外事学校人事室将应聘有关材料递交至工作人员处。 (3)应聘需提交的有关材料: ①《宁波TAFE学院应聘人员报名表》(附件),可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zjnb.lss.gov.cn/)和宁波TAFE学院网站(http://www.hbniti.com)下载。 ②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属于2017届应届毕业生的提供学校推荐表或学生证、应聘人员属于国境外留学未毕业人员的也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劳动合同或养老保险交费凭据、中共党员证明、医师执(职)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 ③其中对文科类课程教师岗位;有正高职称或博士后出站的提供职称证书或博士后出站身份证明,有教学、科研工作经历的提供教学、科研工作业绩等相关材料复印件(如著作、论文、科研项目、获奖成果等清单),有获奖的提供荣誉证书的荣誉证书复印件。其他岗位有职称的提供职称证书、有获市级及以上奖历的提供获奖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 ④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
2、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所提供复印件和原件一致。招聘单位在报名现场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当场说明理由。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原件在资格审查结束后归还应聘者本人。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由宁波TAFE学院组织人事处电话通知,具体告知考试的时间、地点。 3、针对往年报考情况,经人社局和市教育局同意认定文科类课程教师岗位、波兰语专业教师、匈牙利语专业教师、物流管理专业教师、钢琴专业教师、舞蹈专业教师和校医7个岗位(招聘7人)为紧缺岗位,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时,按实际报名人数参加考试。 其他报考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 (二)考试 此次公开招聘,按不同岗位分别采取“直接面试”或“笔试+面试”或“面试+笔试”或“试讲(含实践技能测试)+面试”的考试方式进行。 1、文科类课程教师岗位采取“直接面试”的考试方式进行,将从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中择优选择进行“直接面试”。 学院组织考察组对应聘者进行教学、科研能力的全面考察,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所报岗位的专业知识水平、教学能力、研发能力、创新能力、成果转化能力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前学院还将对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者进行资格复审,接到通知的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2017年应届毕业生凭学校推荐表和就业协议、国境外留学未毕业人员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职称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证件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复审。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 2、TATE商贸类专业实训室管理员、校医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的考试方式进行。笔、面试一律委托第三方独立机构命题。 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凭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TAFE学院网站上公布。同时公布面试的时间、地点。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考生凭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由此产生的面试空缺名额不替补。 3、外事管理、国际合作项目管理员岗位采取“面试+笔试”的考试方式进行。笔、面试一律委托第三方独立机构命题。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岗位专业技能和综合能力,如岗位技能操作能力、岗位所需的外语表达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凭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后,各个岗位根据面试(含岗位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笔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笔试)。面试成绩和进入笔试人员名单于面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TAFE学院网站上(http://www.hbniti.com)公布。同时公布笔试的时间、地点。 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须具备的专业理论知识、教育学、心理学等知识。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卷面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者淘汰;同一岗位笔试成绩平均分在60分以上时,以60分为笔试合格分数线;同一岗位平均分数在60分以下时,以该岗位考生的平均分为笔试合格分数线。考生凭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4、英语课程教师、体育课程教师、物流管理专业教师、波兰语专业教师、匈牙利语专业教师、钢琴专业教师、舞蹈专业教师岗位采取“试讲(含实践技能测试)+面试”的考试方式进行。面试委托第三方独立机构命题。 试讲(含实践技能测试)。试讲(含实践技能测试)主要测试招聘岗位所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教学能力和实践技能。试讲(含实践技能测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试讲(含实践技能测试)后,各个岗位根据试讲(含实践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试讲(含实践技能测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凭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试讲(含实践技能测试)。试讲(含实践技能测试)成绩于测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TAFE学院网站上(http://www.hbniti.com)公布。同时公布面试的时间、地点。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综合能力,如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考生凭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5、综合成绩 文科类课程教师岗位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外事管理、国际合作项目管理员、TATE商贸类专业实训室管理员、校医岗位总成绩为面试成绩的60%和笔试成绩的40%之和,满分100分。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 :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排序。 英语课程教师、体育课程教师、物流管理专业教师、钢琴专业教师、波兰语专业教师、匈牙利语专业教师、钢琴专业教师、舞蹈专业教师等专业技术岗位总成绩为试讲(含实践技能测试)成绩的60%和面试成绩的40%之和,满分100分。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时,按试讲(含实践技能测试)成绩排序。 考试各项成绩及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于各岗位考试程序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宁波TAFE学院网站( http://www.hbniti.com)公布。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学院将另行通知。 体检结束后,学院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zjnb.lss.gov.cn/)、宁波教育人事网站上(http://rsc.nbedu.net.cn)和宁波TAFE学院网站( http://www.hbniti.com)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录用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须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间办理农业转居民户口登记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在办理录用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本次招聘的聘用人员按照宁波市教育局事业在编人员享受工资待遇及相应区域工作津贴。 (五)联系地址和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宁波市启运路298号 邮编:315000 联系电话: 0574-55010916、87667293 联系人:陈老师、徐老师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9183384 原标题: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杭州湾学院(宁波TAFE学院)公开招聘公告 点击下载>>> 宁波TAFE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杭州湾学院(宁波TAFE学院)公开招聘岗位表 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杭州湾学院(宁波TAFE学院) 2017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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