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为市属事业单位,直属上海化学工业区管理委员会,编制人数10名,现有在编人员8名,鉴于目前化工区发展形势和业务工作开展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计划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招聘专业技术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国资管理岗位1名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基本条件 统计或信息管理类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10日。 报名条件: 1、 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2、 品行良好; 3、 具有相应的学历和学位(见《招聘简章》,附件1); 4、 身体健康。 三、招聘方式和程序 1、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填写《报名信息表》(附件2),发送至联系人邮箱。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的复印件可寄至,上海化学工业区目华路185号306-1室,邮编:201507。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4月10日。 2、资格审查 根据收到的报名信息表和相关资料进行筛选和资格审查,择优通知面试考核,面试人员的比例按1:3确定。 3、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笔试主要为公共科目,成绩占考试总成绩比例不低于40%。面试主要考察面试人员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采取答辩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初定于4月中旬以前。 4、体检 通过面试考核的人员,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到指定的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5、考察 对拟录用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以及应聘资格等情况进行外调,同时查阅人事档案。 6、公示 根据面试考核、体检、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21世纪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如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7、签订聘用合同 对于正式录用的人员,本中心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录用手续,其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等相关待遇按照规定执行。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汤女士 电子邮箱:scipggsw@163.com 联系电话:67120772 监督电话:67120650 原标题:上海化学工业区公共事务中心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点击下载>>> 1、2017年上海化学工业区公共事务中心公开招聘简章.doc 2、公开招聘人员报名信息表.doc 上海化学工业区公共事务中心 2017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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