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防城港市实验高级中学办公室决定面向社会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要求(见附件)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汉言语文学、档案、文史等相关专业毕业生,能熟练操作电脑,年龄35周岁以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公民,中共党员优先。 (二)思想素质好,团结协作精神好,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无违法乱纪行为及不良纪录。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从工作安排,安心应聘工作岗位,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四)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生理缺陷和不良嗜好,有较强的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具备一定的文字写作和公文处理能力。 (五)能够自主在防城港市城区范围内解决住宿问题优先考虑;具有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录用: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或者因违规违纪被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和聘任合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适宜从事行政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决定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4月5日起(现场报名双休日除外)。 2.报名方式和报名地点:采用现场报名或电话报名的方式(电话报名只针对市外应聘者,应聘者可将报名资格材料邮寄到市实验高级中学学校办公室,地址:防城港市防城区防东路78号腾飞楼一楼)。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庞老师,0770—3252429;佟老师0770-3231213;邮箱:sg3252429@163.com。 3.报名办法:提供本人身份证或户口薄、学历证、学位证(如现已从业者,还要提供工作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证件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用A4纸复印),并提交近期同底免冠小2寸照片1张。 (二)资格审查。 收到报名材料后进行资格审查,将通知符合要求者参加面试。 经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合格并公示无异议后,聘用人员须进行试用,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内聘用人员有违法违纪或严重违反市委办公室相关规章制度行为的,学校办公室依法解除聘用关系。新招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参照学校聘用制工作人员有关待遇执行(月工资2500元起)。 原标题:2017年防城港市实验高级中学办公室招聘简章 点击下载>>> 2017广西防城港市实验高级中学办公室招聘岗位要求 防城港市实验高级中学 2017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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